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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的好,來人,賞他一壺酒。”
這裡長被賞賜了一壺酒頓是又驚又喜。但見林延潮笑道:“昔日范文正公,曾言‘吾商則何罪,君子恥為鄰。’可知世人對商之偏見由來已久。這位鄉親說的不可本末倒置,是不錯,但本末倒置不等於重本抑末。”
“國家無農不穩,無商不富,在本官眼底,不是以本而抑末,而是以末而繁本。農商錢莊,就是以商富農之用。”
里長聞言欣然道:“司馬所言,小民拜服。”
這時一旁里長,見方才質疑林延潮之人,反而得到賞賜,於是都大起膽子。
這時一名文官起身,此人乃商丘縣縣學學正,在商丘士子中很有名望,此人道:“司馬的勸農書,下官看過了,寫得是文采斐然,令人拍案叫絕。但其中言以商富農,興以王安石之青苗法,下官不能苟同。”
林延潮道:“請先生明言。”
縣學學正乃是學官,故而林延潮不稱他官名,而稱先生表示敬重。
學正正色道:“王安石為古今第一妄人,他曾有言,我宰天下有餘。然不知四海非一邑之小,執政非長吏之任也。趙宋之衰,正是由他變法而起。”
“而王安石變法,以青苗法為害最盛,若是司馬所言,以商富農,若是行青苗法,那麼下官不能贊同。”
在宋后王安石的地位,在讀書人心中一直很低,認為他的變法就是亂搞。一直到了清末時,才有讀書人替他翻案。
但偏偏南宋的事功學,不免有些‘王安石餘孽’的意思。事功學派的宗旨,就是王安石那句‘為天下國家之用’。林延潮當初在事功學的道統論裡,本來也有把王安石拉進來,上承董仲舒,下承陳亮,葉適的。
但王安石變法畢竟沒有成功,所以林延潮沒有將他列入道統之中。
而事實上王安石的‘青苗法’確實是施行不當,民生激變,但卻不等於青苗法是一個劣法。
在林延潮穿越前,孟加拉人尤努斯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時,國人稱戲言‘假如九百年前的王安石變法成功,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就輪不到尤努斯了。’
因為尤努斯創立孟加拉鄉村銀行,致力於貸款給貧困農民,幫忙了幾百萬貧民,因此獲得和平獎。
王安石青苗法也是如此,但為何尤努斯成功,而青苗法卻失敗呢?這早有定論,因為青苗法乃政府操作,只要政府操作,就會有重重弊端,而是孟加拉鄉村銀行卻是私人銀行,而且杜絕了行政干預。
林延潮對學正的質疑,恭敬地道:“先生所言有理,此青苗法與昔日之青苗法不同,請聽林某一言。”
學正道:“下官願洗耳恭聽。”
林延潮道:“此新青苗法,乃本官從社倉中所思而來。諸位可知為何朝廷不從官倉中借米給百姓,非讓百姓從民間自籌糧米,建社倉以互助呢?”
眾人聞言嘴上不說,但心底卻都知道,還不是怕官吏從中貪汙,上下其手。與其將希望寄託在官員操守上,我們老百姓還不如相信約長,鄉約,他們至少都是同鄉鄉親。
比對王安石的青苗法,以及朱熹的社倉,不得不承認社倉比青苗法靠譜多了。社倉乃政府提倡,民間自主的措施,朱熹就批評青苗法,說青苗法以官吏而不以鄉人士君子行之。
簡而概括就是,青苗法行之以官司,社倉主之以鄉曲。
故而社倉取代青苗法,明朝兩百多一直大力推廣,到了清朝,則是強制每個地方官,都要向民間普及社倉制度。
林延潮道:“其中弊利大家都知道,社倉法自青苗法,唯獨不是由朝廷官倉出借,而是鄉中大戶,或者百姓餘糧籌集,好是好矣,但一鄉一地可行,卻難以推廣全府。譬如商丘縣只有六個鄉設立社倉,沒有設立社倉地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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