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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內閣中,如果不是加急之事,放衙時駐內閣的六科給事中會將制敕取走,帶到歸極門處六科廊的給事中審查。六科必須在五天內對制敕進行稽核,如果奏章不行駁正繳還,稱科參,這也是第二道‘封駁權’。
如果可以行,六科將奏章送至歸極門處的中書科繕寫。中書科按照詔書的格式繕寫完畢後,再上呈御覽。天子看完行,蓋下御寶,如此這聖旨才算真正生效。至於林延潮在這事件上,扮演的角色,就是對西房送來的制敕進行稽核上。
張四維問道:“你說是午時送至,何時送出?”
林延潮答道:“下官看了半盞茶的功夫,看完後與於中書一併蓋印,依規矩裝公函之中,蓋上火漆,再一併親手交給駐閣給事中,之後就去用飯了。”
張四維問道:“那於中書送來的制敕,你都看清了,一字不漏?”
林延潮道:“下官自是看清楚了,否則也不會確認無誤,加蓋關防。”
張四維又問道:“那蓋印之時,可有誰入你的值房?”
“未曾有人。”
“那在閣期間,可與誰提過制敕所載之事?”
“下官未曾。”
“那放衙之後,你可有將制敕所載之事,與人分說過?”
“此事涉及國策,乃機密之事,下官就算有一萬個膽子,也不敢與任何人分說。”林延潮聽張四維說,知道肯定是清丈順天府田畝的制敕洩密了,對方來找自己是調查來了。
此事當然不是林延潮洩露的,西房的於中書,稽核詔書的六科給事中都有可能。自己當然有這底氣,若是見了張四維逼問,心底就怕,亂了陣腳,那麼也太慫了。
可是自己一張嘴,空口無憑,眼前的張四維顯然並沒有相信自己的說辭,但林延潮既是說得如此明白,他的追問已是沒有意義。除非他掌握證據,或者是將林延潮拿下審問。
這二者,張四維自是不能這麼辦。
於是張四維沉吟了一番道:“林修撰的話,本閣部自是相信的,不過此事牽涉甚大,今日之事你先不要告訴他人,回去做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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