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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蝟,你要是想回來,跟我老高說一聲,我馬上帶兵來長安接你。
若返正無日,則七廟不可無主,萬國須有所歸。臣寧負陛下,不負社稷。
刺蝟,你要是鐵了心不回來,那不好意思,國不可一日無主,我老高寧願對不起你,不能對不起國家。
你看高歡的意思,很明顯啊。
前一個假設,就是刺蝟想回洛陽,就說跟他高歡一聲,那基本上不可能,他刺蝟千里迢迢地跑過來,還能再跑回去?就算是他想回去,你也不可能允許,讓他跟高歡去說一聲吶。
高歡故意提這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主要就是,為後面那句話鋪墊:他寧負陛下,不負國家。
也就是說,他又要另立皇帝了。
呃……厲害啊,高大哥!他又把你這個小弟弟,逼到了角落。
如果他這樣做,那你手上,這個落跑的皇帝,算什麼?
畢竟,大魏的首都,還是洛陽,皇帝的宗廟,還在洛陽,不論怎麼說,洛陽的地位,都要比你的長安強。
高歡要是在洛陽,立了新皇帝,你這個落跑的皇帝,就徹底涼……
涼什麼啊!
你發現了,這裡,有個 bug!
歷代權臣,行廢立之舉,被廢那個的,都要在他自己手上,控制著才行啊,這樣一來,被廢的那個,才能像個被換下來的燈泡,是扔了,還是放著,都可以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而現在呢?
要被廢的那個,不在他高歡手上,在你手上啊。
那在你手上……他高歡,怎麼廢得了呢?
只要你,還認他是皇帝,那麼在這關西大地,他就還是皇帝。
那麼,他高歡要立新皇帝,就不是換燈泡,而只是他自己給自己,另外多安了一個燈泡。
你這個燈泡,你願意用的話,還是可以繼續用。
那就繼續用吧,各用一個燈泡,這也向全天下表明,你跟他高歡,徹底分家過了。
公元 534 年十月,高歡言出必行,在洛陽擁立宗室清河王元亶之子,年僅十一歲的元善見為帝,史稱東魏孝靜帝,這是他一生擁立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皇帝。
等等,東魏?
不是北魏的嗎?
這麼說,還有西魏?
是的,西魏,馬上登場。
這些天,你每天去原雍州府衙上朝啊,都能撞見刺蝟皇帝,跟他的堂姐元明月膩歪。
你捂著眼睛說,皇上,別這樣。
他沒當回事,開著玩笑說,你這府衙這麼小,朕想藏,也沒處藏啊。
你說,那皇上,這樣,臣幫你藏。
說罷,你甩手離開。
你,沒有開玩笑。
你這個人,沒有幽默細胞,從不開玩笑。
你找來元明月的親哥哥,南陽王元寶炬說,你妹妹那樣子,丟人現眼,要不得。
元寶炬是個聰明人,看出了你的意思,只好說,事關國家臉面,即便親妹妹,也願意割捨。
好!那你去做。
元寶炬叫來妹妹元明月,殺了她,把她藏在了亂墳崗,那地方大,藏得下。
元明月說,她死而無悔,只是可憐堂弟元修,從今以後,再沒有人,會像個姐姐一樣,關心他,愛憐他。
你總算,捻出了眼睛裡的這一粒沙。
可是,你知道嗎?你眼裡的沙,卻是他,刺蝟皇帝,那一片荒涼的心裡,唯一的花。
沒有花的荒涼,只會滋生,各種不詳。
那天,你帶領百官,在原雍州府衙朝會結束。按照周禮,百官不能背對君王,所以,你們俯著身,用小碎步向後退的方式,漸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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