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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綽說,明天吧,今天晚上,我寫個章程。
好!明天早上上班,發給我看。
公元 541 年,西魏大統七年,東魏興和三年,南梁大同七年,八月,你,時年三十四歲的西魏丞相宇文泰,向關隴大地,頒布了由蘇綽起草的,作為改革方略綱領的六條詔書。
其一,先治心:
其中指出:然其治民之本,莫若宰守之最重也…凡治民之禮,先當治心…心者,一身之主,百行之本…
是以治民之要,在清心而已。夫所謂清心者,非不貪貨財之謂也,乃欲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心和志靜,則邪僻之慮,無因而作。邪僻不作,則凡所思念,無不皆得至公之理。率至公之理以臨其民,則彼下民孰不從化。
其二,敦教化。
其中指出:世道雕喪,已數百年。大亂滋甚,且二十歲。民不見德,唯兵革是聞;上無教化,惟刑罰是用…凡諸牧守令長,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
其三,盡地利。
其中指出:夫衣食所以足者,在於地利盡。地利所以盡者,由於勸課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長而已…各州郡縣,每至歲首,必戒敕部民,無問少長,但能操持農器者,皆令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
其四,擢賢良。
其中指出:
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廝養而為卿相,伊尹、傅說是也,而況州郡之職乎。苟非其人,則丹朱、商均雖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況於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人之道可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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