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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條就是二百兩銀子,加上之前賣人參,還有過去一個月賣冷鍋串串和檸檬水掙的銀子,陸遠算了下,家裡現在有三百兩銀子還要多一點了。
對於莊戶人家來說,三百兩銀子算是很大的一筆鉅款了。
要知道幾兩銀子就差不多夠一家人一年的開支了,當然是要省吃儉用的過日子,要是大手大腳的,再多的銀子都是不夠花的。
「梧哥兒,你喜歡這裡嗎?還是更喜歡鎮上」
之前一直是晴天或者是陰天,所以直到這次下雨陸遠才發現家裡的房子挺破的了,雜物間有個角落漏雨,廚房漏雨,堂屋也漏雨,連柴房都是漏雨的,唯一不漏雨的就是陸遠和雲秋梧住的寢屋了。
陸遠本來打算等天氣放晴後,喊沈烈幫下忙,一起把房子給修繕一下,不能放著漏雨的地方不管,不管的話,只會越漏越兇,以後根本住不了人。
但現在有了多出來的金條,陸遠覺得可以用這筆意外之財修一棟新房子,或者是到鎮上買房子。
反正他也沒什麼大志向,只想和小夫郎安安穩穩地過一生,手裡有點小錢,能夠吃穿不愁,過得比一般的莊稼人好一些,不用天天下地幹活兒,累死累活的。
雲秋梧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歡這裡。」
鎮上繁華熱鬧,當然人人都喜歡,雲秋梧也不例外。
但云秋梧想的是,在鎮上過日子,開銷大,別的不說,就是下面要把蔥花,都要從集市上買,是要花錢的 ,因為鎮上沒有可以種菜的地方。
不像在村裡,家裡有個幾畝地,應季的瓜果蔬菜都可以種一些,要吃的時候直接就從地裡摘,不用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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