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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場地人頭攢動,多的是前來參加賽馬招親的適齡男子。
薛鈺抬頭望去,只見正前方的高臺上站著一名少女,約莫十六七歲的樣子,頭戴著一頂固姑帽,以紅娟金帛為飾,上綴珍珠,身穿一件紅寶石蒙古袍,想來應該便是託雅公主了,他目光巡睃了周圍,卻不見圖蒙王爺的身影。
一旁的蒙古男子見他眺望高臺,便與他搭話道:「你瞧,這託雅公主是不是美極了?她可是草原上出了名的美女,若我能娶到她就好了……」
薛鈺其實根本沒注意那託雅公主長什麼模樣,只敷衍地應了聲,反問他道:「這公主招婿,怎麼不見圖蒙王爺親臨呢?不是說這託雅公主,最受王爺重視嗎?」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便是這託雅公主最受王爺重視,王爺才要事事都由著她,她嫌王爺在場有礙她選婿,所以才不讓他親臨,只等她敲定人選,再帶回去見圖蒙王爺,如此,王爺即便不滿人選也不能說什麼了,這選婿一事便能全憑公主自個兒做主。」
薛鈺喃喃道:「原來如此。」他眸光一凜,看來要想見到圖蒙王爺,便只能讓託雅公主帶他去了。
其實這也不難,只要能在賽馬中奪魁便是,只要他奪魁,即便那託雅公主不喜歡他,他照樣有理由去見圖蒙王爺——畢竟他拿了第一,按照規矩,就得是他,便是公主反悔,也總得請王爺出面給他個交待才是。
至於怎麼奪魁——薛鈺彎起唇角,深靜的瞳仁中,蟄伏著濃熾的瘋狂——無妨,夠豁得出去就行。
——
薛鈺口中的豁得出去,便是在馬技不如人的時候,用匕首狠刺向馬兒,這比馬鞭來得更為見效,馬兒劇痛之下,自然不要命地往前跑,薛鈺壓下身,死死貼著馬背,防止馬兒受驚發狂後將他震落。
其實這是極冒險的做法。
馬兒發了狂,自然是不要命地往前跑,但薛鈺這種做法,更是不要命,稍有不慎,就會被馬蹄踐踏,輕則殘疾,重則致死。
來參加賽馬招親的男子,自然是一個比一個地想娶公主,可他們再想求娶公主,再想奪魁,也不至於這麼不要命,這麼喪心病狂。
以至於瞧見薛鈺這不要命的一幕,眾人都有些呆住了,不禁懷疑他是否是想娶公主想瘋了,否則怎麼幹出這樣的瘋事!
出了這個插曲,同他一起賽馬的人一時都分了神,速度也漸漸慢了下去。
連託雅也被他奪去了注意。
薛鈺賽紅了眼,最終奪了魁。
卻也差點丟了性命。
馬足夠瘋,才能跑得足夠快,就差那麼一點,他就要葬身馬蹄之下了。
好在奪魁之後,他最終還是制服了那匹瘋馬。
其實若無外人襄助,馬瘋得厲害,如何制服呢?
無非是拿著那把匕首,一刀又一刀,刺向它的下腹、脖頸,直到它鮮血四濺,四肢抽搐,最終倒在了血泊中,再沒了生息。
人和馬,更瘋的那個,才能活。
薛鈺從馬的屍體上起身,利刃歸鞘,他緩緩轉過了頭,臉上被濺了血,淬玉似得一張臉,像是冰天雪地裡落下了點點紅梅。
託雅公主從高臺上下來,一步一步走到他身邊。
等來到了他的面前,看清了他臉上的鮮血,以及眼中來不及收斂的狠戾神情,一時頗有些心驚。
他像是來自地獄的修羅,有一種嗜血的殘忍,俊美而妖冶。
她眨了眨眼,偏著腦袋問他:「你這個人,怎麼這麼不要命?你知不知道,剛才快嚇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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