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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是紀應淮在這兒吃的第一頓小龍蝦,紅燒的,味道還可以。其實龍蝦從四五月就開始上市了,但一開始他們沒錢吃,後來一直在忙,也想不到吃這個。

吃小龍蝦應該做十三香和蒜泥雙拼的,配上啤酒,再來點烤串,幾個人坐在街邊大排檔裡,隨意地嘮閒話乘涼。

紀應淮有點想念現代的日子了,他在這呆了一段時間,已經成功戒掉了網癮,甚至都入鄉隨俗地早睡早起不熬夜了。

習慣是很可怕的東西,如果現在讓他回歸現代生活,他可能還得再重新適應起來。

他給安立夏和小芸一人剝了一碗蝦肉,吃完飯直到臨睡前,手上都還殘留了些龍蝦味。

沒讓安立夏自己剝是正確的選擇,紀應淮滿意地想,立夏就應該香香的。

微涼的月色落在庭前,紀府的燈滅了,他們安然入夢。

院子裡的樹微動,有個戴面紗的人影掠上屋頂,她盯著腳下的房間,呢喃道,「是他嗎,紀麼?」

「……」

無人回應她,女人卻側著頭,似乎在聽誰和她說話。她站了一會,飛身朝衙門去了。

牢裡,中午還活蹦亂跳的巫醫現在蔫得像個醃久了的黃瓜,活著和死了沒什麼兩樣。

原本捕快只是以敲詐的由頭逮捕他,可下午突然有人來衙門舉報,說他違背朝廷立下的宗教規矩,私自傳播神明信仰,籠絡民心。

這籠絡人心的罪名若是落實了,可不是小事,不止官場上官員最忌結黨營私,這民間也得避諱。若查不清楚,地方父母官都得跟著受連累。

提刑官正要審問巫醫時,又來了一個舉報的,稱自己是巫醫的乾弟弟,說他家裡藏有與劫匪密謀的信件。

邱成表達的意思其實是巫醫和劫匪勾結,掠奪村民的財物和糧食,想讓衙門把師兄刺字發配。這樣他好挑起兩方內鬥,讓劫匪在巫醫發配途中動手殺了他。

他自己沒這個能力,但他可以借刀殺人。

結果兩條舉報資訊疊加在一塊,打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提刑官與縣丞一合計,認為巫醫這一出是要聯合劫匪起兵謀反。

這可了不得,謀反!

他倆被分到這小縣城來做官後,安穩了許多年,哪料得一出大事就是直奔著誅九族去的。

提刑官趕緊叫人把巫醫拎去重刑房,並派人去搜巫醫的家,他甚至還親自跑去了獄中審人。

巫醫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當頭就被蓋了一頂大帽子,被這罪名砸得暈頭轉向。他想解釋,但主要分開來每一樣都是他幹的沒錯,他不知從何開始辯駁。

見他支支吾吾說不清楚,提刑官就越發警惕起來,立刻叫人擬寫罪狀書。

捕快們騎著馬在土路上疾馳,火把的光連成一片,硬是把腳程縮短了大半,後半夜就到了村裡。

巫醫的家被全部抄了一遍,翻箱倒櫃間,有人大喊一聲,「快過來,看這個!」

【作者有話說】

巫醫:我咋謀反了,我幹啥了,我沒啊?!!

(七萬字了 擼起袖子加油幹!)

第23章 這是大毒瘤啊

那是一沓賣身契, 二十多塊堆疊整齊的金條與它們放在同一個抽屜裡。

捕快們眼睛都看直了,好多錢啊!

真叫人看不懂,巫醫都有這麼多錢了, 咋還不知滿足, 跑出去敲詐別人。這要隨便換他們中間哪個人來,都得天天抱著這堆金燦燦的寶貝,高興得每天都做美夢。

不對, 也不一定美夢,很可能連覺都不想睡了,直接跑去花柳巷裡夜夜笙歌。

將他們的薪水與這堆金條對比一下,人家那些才叫積蓄,他們辛辛苦苦攢的三瓜倆棗啥也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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