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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筆錢應該還是有辦法給賺了。」儘管現在需求量不高,不過線上支付的問題遲早要解決,不然很多業務沒法開展。
首先,這個錢怎麼劃?
存摺肯定是不行的,想要進行網上交易的人,首先得擁有銀行卡。
其次,錢放在哪裡?轉進銀行?哪家銀行也沒有這種——「我把錢先給你,等交易一透過,你就把這錢幫我劃出去。要是交易沒透過,這錢你就退給我。」
只能放在紫金。
買家把錢轉進紫金,交易順利完成之後,再由紫金把錢轉給賣家。
「我們收人家的錢?這樣不好吧。我們又不是金融機構。」第一個提出異議的是公司法務。
中間最大的風險是這筆錢要在紫金待一段時間,時間未定。
就連匯款業務都不是什麼單位都能做的,何況是收人家的錢。
工廠公司向員工集資倒是有,大眾接受度也很好。但是交易雙方都不是員工,這個慣例都無法適用。
他們翻了很久的條文,沒有翻到有任何相關法律禁止這麼做。
但是也沒有看到有許可的條文。
現在問題來了,到底是按「法無禁止即可為」來操作,還是按「法無授權即禁止」來操作。
公司裡的法務、方圓律所,甚至連君合律所都沒有一個人敢對此做出保證。
不僅法務提出風險警告,就連其他幾位總監也很擔心,他們擔心如果公司涉及金融風險被告了,會引發連鎖反應,很多客戶會因此對紫金科技不信任。
一旦信任崩盤,「中國貨」就無法做下去了。
「做!」安夏一錘定音,「在會議記錄上寫清楚,你們所有人都反對,但我還是堅持。要是坐牢,我是法人代表,我去坐。跟你們沒有關係。」
「安總……我不是這個意思……」銷售總監急著想說明自己只是為公司考慮,但是怎麼說也說不清楚。
「就這樣,小雪,會議記錄寫清楚,散會。」
安夏回到辦公室,發現小雪跟著進來了。
「會議記錄這麼快就整理好了?效率真高。」安夏接過會議記錄翻看,確認沒問題就放在一邊,小雪卻站在她面前沒有走。
安夏有些意外:「還有事?」
小雪的雙手握成拳,她深吸一口氣,對安夏說:「安總,我覺得,剛才會上你說的第三方支付很必要。」
「嗯,我知道,所以我才堅持要做。」
「但是你不能被抓。」
「啊?」怎麼突然聊到這件事了?
小雪第一句話說出來之後,勇氣倍增,索性把剩下的話一股腦的說出來了:
「我查過資料,可以把支付平臺單獨拿出來成立一個公司,我願意做法人代表。到時候要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話,我來負。」
安夏:「??」
不是,為什麼在公司裡她聞到一股「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的味兒?
「那個,小雪啊,你知道法人代表不意味著你可以分到公司的利潤,而是意味著上法庭的話,你需要為公司的行為。甚至是公司其他人造成的後果負責。」
「我知道,我學過法律。」
「我不明白。」安夏靠在身後的椅背上,打量著這個姑娘:「我沒有救你全家性命,也沒有給你什麼了不得的好處,你為什麼要這樣?」
以身相許的情節似乎不是這麼走的。
小雪回答:「因為那天你在我爸媽的攤子那邊說的話,你是真的在替他們想辦法。」
「別把我想得這麼高尚,我就是為了賺錢。」安夏特別怕人給她扣高帽子,特別是把她架上道德高地。
小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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