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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如此了。
第二嘛,就是搶。
這個在姜星火前世的歷史上,明末的顧炎武先生說的很清楚了,“海濱民眾,生理無路,兼以饑饉薦臻,窮民往往入海從盜,嘯集亡命,而海禁一嚴,無所得食,則轉掠海濱”。
姜星火說道:“遷海問題暫時先擱置,先把海禁解除掉,海禁是大問題,遷海是小問題。”
金幼孜點點頭,是小問題,但是個麻煩的“小問題”。
“在遷海問題上,還要考慮之前洪武朝廢棄的行政區,是要重新遷回原址,還是維持現狀?”
“是這個道理,一時半會是定奪不下來的。”
姜星火苦笑道:“這裡面涉及的東西很多,並非一廂情願地就覺得,遷回去就是好的.洪武朝遷了一大堆縣鎮,都弄回去,房屋怎麼弄?這麼多年大部分可能都住不了了。”
“除了房屋,麻煩事還有一大堆,現住址的田土怎麼處理?不在這裡住,那肯定就無法繼續擁有了;遷回去如何供給資源?這些可都是在海島上,短時間又無法自給自足,人口數量多了,要無償養一兩年,對地方官府是個極大的負擔.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當然了,不遷也可以,不遷就這麼麻煩都沒了,但百姓裡,肯定也是有思念故鄉,打算重新以海為業的,而且定然為數不少。”
金幼孜也補充道:“除此以外,離開大明的百姓,要不要重新接納、戶籍怎麼處理,這都是事情,因為不可忽視的事實是.一旦放棄遷海政策並且接納回國的人,這些人裡面,肯定是有手上沾血的,而且極難辨別,這些人都是不穩定因素。”
“是這個道理,所以我說先在法律層面上開海禁,遷海的事情,慢慢來。”
這些所謂的小問題都要考慮周全,而不是光修改一個法律就完事,而眼下,也確實沒有太好的解決辦法。
沿海百姓的回遷問題,以及出國百姓的迴歸問題,跟海禁這個大原則比起來,其實都不是個事。
只要解決海禁在法律層面上的困擾,把海外貿易發展起來,關稅收上來,那麼其實很多事情,都可以慢慢解決。
金幼孜說道:“跟遷海比起來,市舶司的問題反而簡單一些。”
市舶司,是宋、元、明在各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對外貿易的衙門,相當於現代的海關,只不過職責還要更多一些,在南宋和元朝,市舶司達到了巔峰時期。
姜星火想要重新搞海上貿易,收關稅,市舶司是必須重建的。
在宋朝,市舶司的職責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出海許可:根據商人所申報的貨物以及船上人員及要去的地點,發給公憑,即出海許可證。
海上檢查:派人上船抽查,防止夾帶兵器、錢財、女人、逃亡軍人等。
抽取關稅:對回港船舶進出口的貨物實行抽分制度,即將貨物分成粗細兩色,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這實際上是一種實物形式的市舶稅,所抽貨物要解赴京城,而抽稅後的貨物市舶司會發給公憑,允許運銷往他處。
南宋時期,市舶司的關稅佔到了全國財政收入的15%,而元朝時期比例還要更高一些,一度達到了20%以上,被稱為“軍國所資”,這裡面的主要原因倒不是蒙古人更會經營,而是因為蒙古四大汗國基本統治了整個亞洲,從西亞的阿拉伯地區到東亞的元朝,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商隊才能往來不絕。
而老朱在洪武三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七年下令撤銷歷史悠久,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洪武二十三年老朱再次釋出《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為徹底取締海外貿易,老朱下令一律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的番香、番貨等甚至老朱到了臨死之前的洪武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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