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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認不得老爺我!」
前方打得火熱,他就在後方與民夫掰扯,千金之前對他的評論實在不錯,就是個累贅。
不過這戰場上累贅實在是算不上少的,這裡本是修長城的工地,民夫多得可怕,他們是打不了仗的。
不僅打不了仗,還得防著他們趁亂逃跑。
這些民夫來修這長城,服這苦役,可不是心甘情願為了保家衛國才來的,就如同二狗他爹一般,如同花崗鎮那麼多人的丈夫、父親、兒子一般。
都是被抓來的。
甚至為此家破人亡。
葉明欽在這長城佈置許多兵力,防著這些民夫起義逃跑的原因,要更大於抵禦紅毛入侵。
這次紅毛入侵,固然是件慘事,對於許多人來說……卻也是個機會。
千金舉目望去,葉明欽所攜帶的精兵,除了前排刀刃向外,另有後排士兵,同時舉起刀刃對後陣民兵嚴加警戒。
「這仗打的……他一對二麼?」
千金低下頭看了一眼身上剛換上的新衣新鞋,嘆了口氣,混在人群裡在地上打個滾兒染上滿身塵土,然後往前去。
現在她所在的位置,別說敵人了,就連葉明欽的兵長啥樣她都看不清。
眼前身後全都是民夫,手裡連把刀都不發,衣服也都是布衣,甚至根本沒有衣服可穿——重體力徭役很費衣服的,天氣允許的情況下,他們都光膀子。
那一身皮肉比衣服要便宜得多,磨爛了還能長好,是可以損耗的。
千金雖然在地裡滾了一身塵土,但是有一身好衣服穿,又有一把刀,橫行在軍陣之後,算得上是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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