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番外:佘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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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見到他,就喜歡他。
這是我奶奶說的,我有一點兒記不清了。
但我覺得,我當時應該沒有把他當成一個人來喜歡,而是當成一個新奇的玩意兒喜歡,一個漂亮的小傢伙,一見就喜歡的不得了。
我甚至懷疑,那次在火車站見到林恙的時候,也是因為林恙長得過於好看。
所以就算是忘了,只要再見一面,就還是喜歡。
喜歡歸喜歡,但畢竟長大了,林恙在我面前,也不再是一個小傢伙了。
我把他當成一個過客來看待,但一開始的時候,卻沒有想過,我跟他會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
什麼關係呢?
我想給他做飯吃,掙錢給他花,想看著他,觸碰他,想看他因為我而露出的每一個小表情。
我覺得自己簡直就是魔怔了,也實在是想不清楚,自己為什麼要做喜歡一個人這麼矛盾的事情,然後變得跟一個傻子一樣。
但一看到林恙,我就顧不上想這些問題了。
當傻子,有當傻子的好處。
當個傻子,才能這麼開心。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追求開心,或許也不能說是追求開心,這樣解釋起來,實在是太過單薄了。
所以另一個詞可能會更合適——幸福。
幸福是本能,追求林恙,是我的本能。
本能地,我就是要想盡一切辦法,去得到他。
可是後來我才發現,我已經喜歡上他了,卻還從來都沒有了去解過他。
我也終於見識到了,一個看起來這麼無害的人,同樣也能沒心沒肺,薄情至此。
他有時候好像很喜歡我,但是又好像下一刻,我就跟他沒有一點的關係。
我後來才知道,他對任何人,都是如此。
我走不到他的心裡,這一度讓我暴躁不已。
以至於稍微看到一點兒走進他的心裡的機會,就會讓我在他的前面露出貪婪來。
林恙應該是察覺到了,所以才會怕我,就像是一隻兔子似的,看到一點苗頭,就連忙躲到自己窩裡。
他叫他,他不出來,我只能一點兒一點兒地哄,哄他出來,一次又一次。
也是後來才知道,林恙之所以不能喜歡我,可能就是覺得自己是一隻兔子。
而在他的眼裡,我或許是一隻老虎,一隻狼。
他能接受一隻老虎,一隻狼給的好處,但是一隻兔子,是不可能愛上一隻狼的。
再大的誘惑,彷彿都無濟於事。
所以,在我朝著他露出爪牙的時候,他就會想著離開。
這件事情,讓我內心的暴躁,一步一步地演變成了痛苦。
我試著一次又一次地打磨自己的爪牙,露出一個無害的樣子來。
而這樣確實有用。
林恙的心也確實夠大的,可以說,只要用點兒心思,別人就能輕而易舉地就能再次靠近他。
但也只是靠近而已……
我覺得自己根本就走不進他的心裡。
在我的一再經營下,終於,我們還是訂了婚,結了婚。
而直到這個時候,他還從來沒有明確地告訴我一次,他喜歡我。
如今我看著他,已經沒有了詢問的心思了。
我漸漸覺得沒必要。
畢竟,不管是因為我的手段,又或者是什麼,他不是已經嫁給了我,而不是嫁給,或去娶別人嗎?
所以我對他來說,終究是不一樣的,全世界獨一無二的那種。
所以我就心想,他在我身邊就好,現在就很好。
當初,結婚之前,我跟他的爸爸,爺爺,就獨斷地說,要林恙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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