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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嵐想了想,舉出通俗易懂又比較正面的例子:「比如看書、畫畫,又或者比如咱們大隊上的社員,平時勞作就挺辛苦的,但是回到家還能抽出口種種花、喝喝茶,這也是一種興趣。」

芳夏立馬打手語:那我也有興趣,我愛養雞,種蘑菇呢!

養雞下蛋,種蘑菇賣錢。

魏嵐詞窮一陣,贊同點頭,「這也是一種興趣愛好。」

做自己喜歡的事,同時還能得到創收。

芳夏彷彿明白了,眼睛亮晶晶的拉過魏嵐的手輕輕拍了兩下:

——你跟朝哥兒眼界高,旁的大道理我也不曉得什麼,將來邵哥兒和晗姐兒要你們多擔待。

「這還用你說?」

院裡兩個女人相視一笑,門口顧朝一手挎著大籃子,一手兜住邵哥兒的腰,拎著邵哥兒一起進了院,「在說什麼?這麼開心?」

「說你呢,一起出的門,我們都回來多久了,一直沒見著你人。」魏嵐笑道。

邵哥兒在雨裡淋了一通,身上小褂子大的透濕,半長寸頭也因打濕一縷縷黏在一起,炸開跟只刺蝟一樣。

芳夏沖魏嵐抬抬下巴,示意她跟顧朝先忙,隨後揪著邵哥兒的耳朵往屋裡去。

邵哥兒也是真的皮實,耳朵都擰紅了也不見哭一嗓子,就「哎喲哎喲」的叫,同時伴隨皮猴一樣的蹦躂、跺腳。

叫人看著又心疼,又好笑。

魏嵐無奈笑著搖頭,收回目光落在顧朝身上,同時嫌棄捂住鼻子往後退了一步,「幹什麼去了?這麼一身的血腥味?」

不光是血腥味,還有牲畜的羶味。

顯然不是顧朝受傷所致。

顧朝把籃子放魏嵐跟前,讓她看,「春香嬸把鴕鳥殺了,說家裡事兒多也不好叫我們過去吃飯,就割了一條腿讓我拿回來。」

籃子裡果真放著一隻鴕鳥大腿,羽毛用開水燙過,拔的乾乾淨淨。

腿骨比魏嵐胳膊還粗,腿中最粗的地方直徑莫約30——35,切口肉的色澤和紋理和牛肉相似。

這麼大的一條腿,顧陽、顧朝兩家合在一起,連線吃三天都不一定能吃挖。

魏嵐桃花眸愕然瞪大,後知後覺問道:「這、這個鴕鳥得兩米高吧?春香嬸她一米……春香嬸咋殺的?」

黃春香身高一米六出頭,現在年紀大了,骨骼收縮,估計只有一米五左右了,是怎麼夠著那兩米多高的鴕鳥頭的?

「我殺的。」顧朝提著籃子往後院去,魏嵐小跑跟在他後頭,「一會兒春香嬸一會兒又是你的,到底怎麼回事?」

「回來路上遇上春香嬸了,她喊我過去我就去了。進院時鴕鳥已經用繩子拴住了脖子。」顧朝淡淡道,「斌哥常年不在家,老兩口嫌棄歸嫌棄,其實還是想養著做個念想。但是這畜生玩意兒大了,禍害人就不能留了。」

黃春香和顧三德雖不算多老,但馬上也是要進五十歲的人了,被鴕鳥這樣頂一下、懟一下的,能遭得住幾回?

殺了也好。

就是老兩口自己一方面下不去手,一方便是真的幹不過鴕鳥,這才把顧朝喊過去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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