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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洗手,瞧瞧你的臉,跟個小花貓似的。」何曉雅見江梓良要衝到自己的面前,她連忙道,「這麼髒的手,要是蹭到衣服上,該有多難洗啊。」
江梓良看看自己的手,是有點黑。
「我帶他去洗手。」譚彥之道。
「你也得洗手。」何曉雅強調。
「得咧。」譚彥之隨即就帶著江梓良一起去洗手。
在江梓良吃雞蛋糕的時候,譚彥之問,「事情都已經辦好了?」
「嗯,跟編輯說了,她會安排刊登尋人啟事。」何曉雅道,「這麼多年過去,編輯也是說讓別抱希望。都刊登了那麼多年的尋人啟事。以前,我沒有寫文章寫小說的時候,我爸媽就有找報社了。後來,我不是上大學了麼,又有投稿,他們乾脆就讓我折騰一下。」
何曉雅真不知道該說她父母是努力去找人呢,還是不努力。在何曉雅的前世,有的人孩子被拐賣之後,就全國各地去找。那人是有照片,小孩子的照片,那跟長大之後有很大的區別,但好歹有個線索,人家就是一直找,找了十幾年都沒有放棄。
運氣好的,找到了,運氣不好的,就是一直找下去。
「真希望能早點找到。」何曉雅道。
「你已經做了很多了。」譚彥之道,「大哥比你大好幾歲呢。你根本不知道他長什麼樣子,也不知道他有什麼特徵。就是爸媽在那邊說,你聽著,不是親眼瞧見的,總是不一樣的。」
「是的。」何曉雅點頭,「就好比他們說手臂上有一顆痣,那麼這一顆痣到底是在哪裡呢?」
何曉雅在自己的手臂上比劃,這手臂還這麼長呢。小時候的尺寸和長大後的尺寸也不一樣,說個大致的,可能很多人都對得上。
「找舅舅嗎?」江梓良問。
「對啊,找舅舅。」何曉雅揉揉江梓良的頭,「就是找你的親舅舅。」
傍晚,譚彥之回到家裡,他告訴父母何曉雅的文章入選樹人文學獎的事情。譚彥之準備到時候陪著何曉雅一起去晉市,何曉雅說她還沒有去過那邊,還怕迷路。
「這是大好事啊。」譚母道,「什麼時候的事情?」
「就是前幾天。」譚彥之道,「這不,回來了,就跟你們說一下。曉雅的意思是就只是入選,還沒有獲獎,就我們自己知道一下就行了。說出去的話,到時候沒有獲獎,還怪丟人的。」
「這哪裡是丟人的事情呢,沒有獲獎,那也是入選了啊。」譚母拍拍譚彥之的手臂,「這個文學獎是不是很難入選?」
「是很難入選。」譚彥之點頭,「這一篇文章是曉雅之前入選語文課本的。」
「語文課本?哪個年紀啊,你都沒有說啊。」譚母表示自己都不知道這一件事情。
「我沒說嗎?」譚彥之問。
「你要是說了,我還能不記得嗎?」譚母瞪了自己兒子一眼,「曉雅還真是能耐啊。你跟曉雅過去的時候,一定得多準備一些東西,什麼時候過去,要多少天?」
「得等十月,沒有這麼快。」譚彥之道。
「那還挺熬人的。」譚母道,「現在都還沒有到八月呢。等到十月,還有兩個月左右的時間。你們要拍婚紗照,還要安排你們婚宴的事情,你們十月要過去參加文學獎的話,那麼婚宴就不能安排在十月了?」
「文學獎那邊還沒有確定具體的時間,應該就是國慶那一週。」譚彥之道。
「也就是那一週回來的人多。」譚母道,「文學獎是不能拖的,你們的婚宴還是能拖一拖的。」
「媽,你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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