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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自私的,甚至與虛榮心相互交纏。
對偶像的愛也算愛嗎——在太陽的光輝下,很少有人去想這件事。
常達美找到李道。
他正望過來,目光無言,頭頂是墜落的星空,喧囂中一片靜謐,而她加深笑意。
他們費了好一番力氣才擠出去。
到了門外,林初已很延後地醒了點酒,滿臉通紅說著「不要不要」「真的不行了」。
他倒過來,李道下意識伸手架住他,加上林初已那幾句伴隨著輕喘的臺詞,畫面頓時有點怪怪的。
有人路過,難免被兩名美男子所組成的粉紅色畫面吸引注意。李道無言以對,索性放手,任由林初已趴倒在地。
引得剛剛打車回來的常達美大呼小叫:「你幹嘛?!」
向來拽得二五八萬的李道也被這聲斥責震住。
兩個人齊心協力,終於把林初已扶上車。這時候已經是凌晨兩點鐘,常達美和李道面面相覷,他主動問:「還有什麼以前為了追貓人沒參加過的娛樂活動嗎?」
常達美眼睛轉了轉。
腎上腺素還能揮霍——
「……去網咖通宵玩遊戲?」她說。
常達美想在路邊隨便找間網咖,硬生生被李道帶著打車去了市裡最貴的網咖。本來心裡還埋怨幹嘛浪費錢,看到出示身份證,才意識到為的是保密性。
兩個人進去,選了有兩臺電腦的隔間。
常達美興高采烈,衝上去先登陸,興高采烈地說:「其實以前還是經常大半夜來網咖的。」
「來幹嘛?」他也不急不慢地坐好。
「搶票,或者打發時間。修圖可以用自己的筆記本。」常達美說,「但是搶票的話,還是要網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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