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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果真不記得我了!」那人低沉的說著,明明音量很低,範勺卻覺得他在哀嚎,範勺縷了縷自己的記憶,可以肯定自己的記憶裡從未出現過這人。
「你認錯人了。」範勺推了推那人,意料之外的沒有推動,這種被動的感覺很不好,這是範勺自醒世便沒有經歷過的。
「不可能!」那人伸手捏住範勺的臉,狠狠的說道:「我不可能認錯,我原以為你已經不在這人世了,心甘情願的做了亂世裡一個亡魂,可是你還活著,你活著卻忘了我,甚至甚至還愛上了別人,贏勾啊贏勾,你叫我可該如何是好?」
範勺嫌棄的別開頭,他不是第一次聽別人叫他贏勾了,多年以前,自己才剛有記憶之時,便見有人指著自己大叫「贏勾,贏勾!贏勾未死!」
那個時候自己不解,問伐止「吾名可是贏勾?」
伐止搖了搖頭,隨手拿起一旁的水勺道「汝名,勺。」
後來時過境遷,便再也沒人叫自己贏勾了,到了現代,為了方便,便給自己隨意取了個姓,變成了現在的範勺。
「我不是贏勾。」說完放出冥火,逼得那人閃躲開,「先生以後還是不要這般無禮的好,若是如此,下次不介意讓先生去冥界找找你那贏勾。」
範勺說完便想離去,其實不是他不想燒死這個登徒子,實在是自己尚未痊癒,又不清楚這人的實力,只看這人方才行為,怕也不是個善茬,還是不要多一事的好!
那男人不語,直直的盯著範勺的背影,只見範勺走了沒幾步,便搖搖晃晃的暈了過去,男人上前連忙接住,勾起嘴角,你記得也好,不記得也罷,你總歸是隻屬於我一個人的。
這時一白衣女子憑空出現,再看面容,本是姣好的模樣,只可惜一雙眼過於狹長,生生破壞了這幅好容貌。
「之前計劃的,可以著手了。」男人抱起範勺,淡然的說了句。
那女子低下頭「是。」
是時候在這安平盛世裡攪和一番了……
被所有人遺棄的吳卜只得自己回到家,合上門,開啟燈,就見沙發上做著一人,嚇得吳卜心都要跳出來了,仔細一看,原來是雷小葵。
現在的妖魔鬼怪都喜歡私闖民宅嗎?
「你」吳卜開了口,卻不知道怎麼接下去。
「我不是人。」雷小葵開口,他低下頭像是在思考什麼,又說道:「但是我喜歡你,從很久很久以前,我還活著的時候,所以你可以喜歡我嗎?就二十三天,就喜歡我二十三天,好不好?」
雷小葵低下頭,他甚至有點不敢去聽吳卜的答案,在吳卜的世界裡,只和自己相識十日,況且自己並非人類,這樣還能奢求什麼肯定的答覆呢?可是他想試一試,在閉著眼等待死亡的那一刻,他最後悔的便是沒有向吳卜表露心跡,他沒有以後了,所以不想留一絲遺憾。
如果有個人告訴你,他喜歡你很久很久,即便你的記憶裡從未有過他,即便他知道,這份感情得不到回應,他還是這樣堅持,直到他離開這個世界,也還是喜歡你。
吳卜說:「好啊!」無論這份感情是感動,是同情,或是歡喜,至少它值得被珍惜。
談戀愛是什麼樣的感覺呢?每日清晨,一睜眼熱騰騰的早餐便已經做好,他會笑著給你一個早安吻,笑著送你上班,無論多晚都會等你回家,你帶他去遊樂場,去動物園,去很多很多你曾經認為毫無意義又幼稚的地方,你變成一個孩子,可以騎在小小的旋轉木馬上笑的像個傻子……
吳卜是個平凡人,他的戀愛就像所有平凡人一樣,平凡但是甜蜜,甜蜜到兩人甚至忘記了,二十來天不過一晃眼的功夫。
這一次回到家的吳卜,飯菜還擺在桌上,有些涼了,客廳裡卻沒有人,吳卜笑著開啟臥室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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