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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木也參加了談判,同樣走進吉爾裡先生辦公室裡的,還有幫了很大忙的莉莉小姐。
她在卡斯特拉爾擔任學生會副會長職務,再加上有一位身為校董的好爹,平時在學校裡幾乎可以橫著走。
先前,假如是其他人借用學校廣播,早就被保安們給趕出去了,而她打了個電話就輕鬆解決麻煩,要不是蘇木透過廣播拉人,絕對不會喊到這麼多校友幫忙。
除此之外,還有兩位華人工會的代表,蘇老頭擔心孫子惹出麻煩,也跟著進入會議室,蘇木向爺爺表示感謝時候,被這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頭狠狠教訓了一番。
不過真的讓社會保障管理局方面答應談判,蘇老頭其實挺開心,身在美國唐人街的貧窮華人們,內心深處非常缺乏自信和榮譽感,一點點小成就便能讓他們感到滿足……
如同暫時躲起來沒露面的葛秋,先前和吉爾裡局長談論的那樣。
協商時候老吉爾裡代表ssa,告訴說願意給予林老太婆七萬美元救濟金,算是之前工作失誤的補償,並且會在以後每個月發放五百多美元救濟金,除此之外還會提供其他幫助,比如安排養老院、護工等等老人福利。
這個年代,美國人均年薪約為一萬七千美元左右,大約是華夏人均收入的六十五倍、寶島的四到五倍。
因此吸引不少華人居民,想盡辦法前來美國,試圖賺到一大筆錢帶回家逍遙自在,來到美國尋求發展機會的韓國人和rb人也很多,不同於封閉的蘇聯,美國更加開放,相對來說容易接納不同文化。
七萬美元對一位老人來說,絕對是很大一筆錢了。
這意味著賣粽子的林老太婆,可以住進療養院,享受到護工的幫忙,不用為一日三餐而發愁,也不用繼續辛苦忙碌,操勞大半輩子,終於能夠安享晚年。
工會派了位律師過來,主要由這位姓蔣的中年律師幫忙談條件,坐在一旁聽著的蘇木,覺得這些條件聽起來還不錯,至少能夠將林奶奶的問題解決掉。
蔣律師人看起來蠻斯文,好像很沒脾氣的樣子,驚訝發現吉爾裡局長的竟然給出這麼好的條件,心思隨即活絡了起來,以為自己這邊拿捏住了ssa的小辮子,這位ssa主管的上級怕搞出種族矛盾之類。
於是有魄力地開價:“十萬美元賠償,另外再加上十萬美元精神損失費,要不然我們繼續起訴。
其他條件不變,按照合理的比例支付養老院費用,可以的話就談,不可以你們就等著收傳票吧,只是七萬美元,能補償這位老婦人二十多年來受到的苦難?”
蘇老頭聽完有點懵,他不明白蔣律師為什麼索要這麼大一筆錢,原先以為只是一萬或者兩萬美元的事,張口就是二十萬美元。
沒嚇到吉爾裡局長,先把蘇老頭給嚇到了,心想對方肯定不會答應,擔心要求提得太高,會被讓談判陷入僵局,最後連七萬美元都拿不到……
不知道為什麼。
也許是法制宣傳不到位,又或者自古以來百姓們一直被欺負,已經習慣了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所以唐人街的普通華人,很少會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即使遇到問題,也不會首先想到透過法律解決。
從美國憲法實行至今,已經過去兩百多年,法律體系早就發展完善,法制觀念也深入人心。
制定法律和實行法律的過程中,都積累了豐富經驗,以至於在巷子裡尿尿,被抓住後都可能送去法院判決。
從現今時代來看,美國法律比較健全,但不一定公平。
窮人和窮人打官司,相對來說比較公平;富人和富人打官司,相對來說同樣比較公平;而窮人和富人打官司,結果就很難說了。
絕大多數都是富人贏,富人即使輸掉,代價也會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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