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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其貲財,掃地無遺。鐬,瑊之子也。坊市惡少年因之報私仇,殺人,剽掠百貨,互相攻劫,塵埃蔽天。

《資治通鑑》:癸亥,百官入朝,日出,始開建福門,惟聽以從者一人自隨,禁兵露刃夾道。至宣政門,尚未開。時無宰相御史知班,百官無復班列。上御紫宸殿,問:“宰相何為不來?”仇士良曰:“王涯等謀反繫獄。”因以涯手狀呈上,召左僕射令狐楚、右僕射鄭覃等升殿示之。上悲憤不自勝,謂楚等曰:“是涯手書乎?”對曰:“是也!”“誠如此,罪不容誅!”因命楚、覃留宿中書,參決機務。使楚草制宣告中外。楚敘王涯、賈反事浮泛,仇士良等不悅,由是不得為相。

《資治通鑑》:時坊市剽掠者猶未止,命左、右神策將楊鎮、靳遂良等各將五百人分屯通衢,擊鼓以警之,斬十餘人,然後定。

[8]《資治通鑑》:賈餗變服潛民間經宿,自知無所逃,素服乘驢詣興安門,自言:“我宰相賈餗也,為奸人所汙,可送我詣兩軍!”門者執送西軍。李孝本改衣綠,猶服金帶,以帽障面,單騎奔鳳翔,至咸陽西,追擒之。

《資治通鑑》:李訓素與終南僧宗密善,往投之。宗密欲剃其發而匿之,其徒不可。訓出山,將奔鳳翔,為鎮遏使宋楚所擒,械送京師。至昆明池,訓恐至軍中更受酷辱,謂送者曰:“得我則富貴矣!聞禁兵所在搜捕,汝必為所奪,不若取我首送之!”送者從之,斬其首以來。

《資治通鑑》: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訓首引王涯、王璠、羅立言、郭行餘,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擁賈餗、舒元輿、李孝本獻於廟社,徇於兩市。命百官臨視,腰斬於獨柳之下,梟其首於興安門外。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稚無遺,妻女不死者沒為官婢。百姓觀者怨王涯榷茶,或詬詈,或投瓦礫擊之。

《資治通鑑》:先是,鄭注將親兵五百,已發鳳翔,至扶風。扶風令韓遼知其謀,不供具,攜印及吏卒奔武功。注知訓已敗,復還鳳翔。仇士良等使人齎密敕授鳳翔監軍張仲清令取注,仲清惶惑,不知所為。押牙李叔和說仲清曰:“叔和為公以好召注,屏其從兵,於坐取之,事立定矣!”仲清從之,伏甲以待注。注恃其兵衛,遂詣仲清。叔和稍引其從兵,享之於外,注獨與數人入。既啜茶,叔和抽刀斬注,因閉外門,悉誅其親兵。乃出密敕,宣示將士,遂滅注家,並殺副使錢可復、節度判官盧簡能、觀察判官蕭傑、掌書記盧弘茂等及其枝黨,死者千餘人。可復,徽之子;簡能,綸之子;傑,之弟也。朝廷未知注死,丁卯,詔削奪注官爵,令鄰道按兵觀變。以左神策大將軍陳君奕為鳳翔節度使。戊辰夜,張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獻,梟於興安門,人情稍安,京師諸軍始各還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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