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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離照例是先輕手輕腳起了床,今天他蒸了核桃包,餡料是昨夜就備好的,山核桃仁碾碎,用奶油、芝麻和蜂蜜拌了,又煮好了淡茶。
為逄風束髮時,他有意無意提起:「那支簪子有些舊了,我順手買了支新的。」
逄風沒說什麼,只是由著南離小心翼翼將那隻簪插入發間。束好了發,南離望著銅鏡中的人,一時竟失了神。
人言秀色可餐,大抵便是如此。
逄風的長相其實是偏冷的,那雙狹長的眼雖然總是笑,卻顯得涼薄淡漠。那雙眼予人印象太深,以至於很少有人察覺他眉目間的秀美。
他的母親是水鄉商賈的女兒,逄風的眉眼間同樣能尋出那溫婉裊娜的水鄉姑娘的影子。他的眼看不見了,便不再如從前般冷銳。插上這一支梅枝銀簪,倒是如妙手丹青,淺淡一筆勾勒出這不易察覺的秀麗。
南離呼吸未免加重了。
狼還未化形時,就一直想將逄風生吞活剝吃下肚去,它還認真考慮過從哪下口比較好。對妖獸來說,愛欲和食慾是很相似的東西。南離如今依然想將逄風吞下肚去,卻是以另一種方式。
不能著急,他想,反正今晚也是要……
南離化成雪白小犬,臥在逄風身畔,安靜地注視著屋中客人進進出出。
逄風握著他在集市上買來的毛筆,教扎著髻的幼童寫字。今日的最後一個字是「道」。逄風一邊提筆去寫,一邊解釋道:「所行道也,若寫道字,需先寫首。」
他便提筆寫下「首」:「首者,行所達也,既是人所走的道路,橫折撇捺都需規整。」
「接下來是辵部,藏鋒起筆,既要一筆下來,又要注重輕重緩急,突出一波三折的飄逸灑脫,筆落捺尖要平緩收尾,運筆要儘可能自然,正如天地大道。」
他說的話小犬聽不懂,卻也認真豎著耳朵。二十年過去了,南離的字跡只能說看得過去,他也放棄了。但逄風寫字,他總是看不夠的。
逄風離去的二十年裡,它總是夢見自己臥在他靴邊,注視著他在案前提筆寫字。他若是陷入思索,便會用指尖輕撫狼的耳朵,或是捉住它的一根尾巴,若有所思地把玩著。
夢裡的狼知道這是場夢,卻不忍心醒來。它在夢裡便格外乖巧,只是對他搖尾巴,並不張口齜牙咬他的手。長夜太子眼裡含笑:「小狗,今天怎麼這麼乖?」
碧綠的眼望著他,南離就在心裡想,我會很乖的,我不會再惹你生氣了,我不會再讓你痛了……你回來好不好?
可每次醒來,只有被淚水浸濕的枕頭陪著他。南離抱著那隻褪色的軟墊,卻再也尋不到一絲一毫的安全感。
……他多幸運啊,他的主人還掛著他,還願意從地獄爬出來見他。逄風本來早就應該入了輪迴,只因為魂魄中還存著對他的掛念,這四分五裂的殘魄才以鬼的姿態回到人世。
送走了李大娘和她孫子,也到晌午了。南離化成人形,去灶臺煮飯,逄風則不著痕跡地碰了一下發間的簪子。
……女簪。
這妖獸到底是真蠢還是……以為他發現不了麼?
他原可以將那簪子取下的,最後卻還是放任它插在發間。罷了,逄風想,一根女簪而已,他從前又不是沒戴過。
……戴過?
他有那麼一刻似乎想起了什麼,腳腕血光一閃,卻終歸還是黯淡了下去。
逄風在面對眼前的男人時,底線總是一退再退。他並不會去妒前世的自己。他只是從來不去承諾做不到的事。
在逄風看來,南離是壽命漫長的妖,就應該和同類為伴。可南離這些天對他的心思,他也看在眼中……只是一支簪,倒也無妨。
他不記得,南離卻記得。
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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