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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口!”小可大喝一聲,向來軟萌的小姑娘像個炸了毛的貓兒,狠狠瞪著對面的女人,大聲道,“抓賊拿贓,捉姦捉雙,你們口口聲聲說我們耍流氓,那請你拿出證據來。難道憑你說一句,她哭一哭,就能定我們的罪嗎?”
她把列好的時間表遞給範明武:“範主任,這是我表舅一早上的活動軌跡和時間,都有人可以作證的。”
範明武低頭看下來,從小可幾個出門上學(7:40),保民蘑菇棚出來(8:20,有去吳家做衣服的人作證);簡單洗漱後出門去姜家(8:30,做衣服的和王繡作證);十分鐘到達姜家,(8:40,有姜家夫妻和鄰居大娘作證);離開姜家(9:05,姜家夫妻、前街狗蛋娘作證);民兵到場帶當事人到大隊部(9:20)。
小可開始人工解說:“我舅從姜家離開,到大隊部,只用了15分鐘,這15分鐘裡,從姜家到所謂的案發場所得走5分鐘。從案發現場到大隊部最少也得5分鐘,就問我舅什麼時間做壞事?”
小臭媳婦兒下意識地搶答:“那不還有5分鐘嘛?”
小可冷冷地看過去,彷彿看一個死人,讓小臭媳婦兒頭皮一緊,下意識地往後退了一步。
“哦,對不起啊!”小可懶洋洋,一點兒不走心地道歉,接著,不緊不慢地說出自己道歉的原因:“我這裡漏了一條,我舅舅從姜家出來時,遇上了郵遞員,郵遞員讓我舅收了掛號信和匯款單。”
看著在場眾人把驚愕和指責的目光轉向那姐妹倆,小可哼了一聲,直接把保民拉進屋,走到小臭媳婦兒和她妹妹面前,冷冷盯著她們,一字一頓道:“你們說清楚,我舅咋樣做錯事了?他是手碰你了,還是腳碰你了?只要說,我就替你們做主……”
微微停頓,小可的手中多了一把斧頭,刃口雪亮閃著刺目的寒光!
她輕飄飄吐出幾個字:“手碰剁手,腳碰跺腳!”
話音未落,她抓著保民的手指在斧頭上擦過,頓時,幾根手指都被劃破,通紅的血湧出來,染紅了斧頭,滴答滴答落在地上。
“啊……”俊芝兒第一個受不了地發出尖叫,渾身哆嗦著喊出來,“沒,沒,他沒碰我!”
“俊芝!”小臭媳婦兒想要制止妹妹的反口。
小可手中的斧頭卻晃了晃,斧頭上的鮮血讓人刺目膽寒,她嚇得一個激靈,緊緊地閉上了自己的嘴巴。
小可手一轉,斧頭被她交到保民手中。
她慢慢走到俊芝前面,軟軟糯糯地叫:“姐姐,你別怕,我知道你不是壞人,你肯定是誤會了,咱們把話說明白了就好,是不是?”
俊芝嚇得縮了縮,又縮了縮,整個人都快縮到桌子底下去了,微微顫抖著道:“嗯,誤會,是誤會了,我走路不小心絆倒,他就是拉了我一把,他是好心……”
“好,姐姐把話說清楚了,咱們就都沒事兒了!不用怕了!”
她笑眯眯地換回頭,看向大隊長、範明武和一眾幹部民兵,攤手道:“大家都聽到了,這個姐姐就是摔倒給嚇哭了,被人給誤會了。”
範明武回頭看大隊長,見他陰沉著臉點點頭,就宣佈:“既然都是誤會,大家說開了就好了,都回去吧!”
王繡抓著保民受傷的手就往外走,恨不能一步離開這個糟心的地方,離開這些糟心的人。
小可則笑呵呵對範明武和大隊長說:“這件事雖然是誤會,但總歸是讓我們做好人好事的受了冤枉,我願意相信她們不是故意冤枉人,但想要各位爺爺、伯伯作證,寫一份證明書,以證清白。”
範明武看了看大隊長,見他直接扭開頭不想搭理,就乾脆答應:“行,寫一份證明信,我們作證,讓她們姐妹倆也簽字按手印確認,以後再不許任何人拿這事兒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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