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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對娶進門的林麥,不僅不給她花一分錢,而且還把她當做賺錢工具。
這條金項鍊分量的確不輕。
雖然方卓然有錢,可是託人從香港買這麼重一條金項鍊送給她也是很有誠意的。
林麥甜蜜地笑了。
周彩雲指指樓上:「你房間裡的那些玫瑰花也是方教授買的?」
林麥點了點頭。
周彩雲教育道:「以後別讓他買這些沒用的東西,過日子就要實在。」
林麥又點了點頭。
這些話不用周彩雲說,林麥也沒打算讓方卓然以後買一屋的玫瑰花。
有這錢,買些好食材,做一頓好吃的它不香嗎?
再世為人,她沒那麼多浪漫的想法,只想平靜地過日子。
幾天後就要去廣州進服裝了,這本金得準備好。
喝完桂花糊,林麥讓周彩雲把這段日子小吃店的盈利都交給她。
周彩雲拿出五百多塊給了她。
林麥在心裡計算了一下,加上自己存摺上的,和王強幾個砸了她的拖拉機賠償的一百塊錢,一共不到一千五,這本金有點少。
明天……要不要向方卓然借一兩千?
這個念頭剛冒出,就被她無情地給否定了。
兩人剛交往,她就向他借這麼多錢,好像把他當提款機似的,會讓他心裡有想法吧。
算了,有多少本金就打多少貨,一步一步慢慢來。
這個年代的存摺不能通存通兌,無法異地取錢,去廣州打貨只能帶現金。
這就意味著林麥要將一千多塊錢的現金帶在身上。
十元一張的鈔票,一千多塊錢的現金還是很厚的。
路上小偷搶匪那麼多,那麼多錢帶在身上風險很大。
周彩雲正愁錢怎麼帶,林麥路上才會安全。
見李明成從外面進來,朝他招手道:「你跑哪裡去了,快來一起商量麥子去廣州的事。」
李明成也沒想出好辦法來,支支吾吾道:「還是把我帶上吧,好歹我是個男人,面對歹徒總能對付兩下。」
林麥直言不諱道:「有勇無謀,然後被歹徒一刀給捅死,我還得給你料理後事。」
李明成羞愧地低下了頭。
周彩雲絞盡腦汁想了半天,道:「你們看這樣行不行,搞個麻袋,往裡頭塞些不值錢的舊衣服,把錢放最裡面藏起來。」
李明成眼睛亮了亮:「我覺得行。」
「行個毛!」林麥一口否定,「別小看了那些扒手搶匪和騙子,個個都是火眼金睛,大熱天的帶著一大麻袋的舊衣服出門,一看就有鬼!」
周彩雲一臉茫然:「那咋辦?」
李明成再次自告奮勇:「所以還是要帶上我,我可以和麥子一人藏一部分錢在身上。」
林麥依舊搖頭:「我敢保證,你會每隔幾分鐘按一下藏錢的地方。」
李明成沉默不語,他也相信他會這麼做。
最後還是林麥自己想出了好主意,大家才洗了睡。
晚上躺在床上,聞著玫瑰花香,林麥輾轉難眠,不知道自己和方卓然在一起,會不會有個美好的人生。
唉!就算沒有又怎樣,缺了男人自己就不能活了?
想通了這點,她總算睡安穩了。
方卓然卻是開心得睡不著,真沒想到,自己告白一次就成功了。
他已經做好失敗了再來的準備。
人逢喜事精神爽,第二天,方卓然一臉春風地去林麥的小吃店吃早餐。
一進門就盯著她看,見她沒戴那條金項鍊,問:「怎麼不戴我送給你的定情之物?」
林麥白他一眼:「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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