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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招生辦主任想了想道:「我們先檢查你和另一個林麥的證件和證明。
如果能夠透過檢查證件和證明確定誰是真正的高考狀元,就沒必要請人老師大老遠地跑一趟了,更無需考試。」
保安科長把林麥的證明和證件檢查了良久,對招生辦主任道:「這些證件目前看不出是偽造的,但也有可能偽造技術很高,不能保證一定是真的。」
這個年代就是這麼落後,檢查證件全靠眼睛。
就像這位保安科長所說的那樣,如果人家偽造技術很高,眼睛是判斷不出來的。
招生辦主任點點頭:「我這就去找另一個林麥拿證件來檢查。」
這個林麥的證明和證件看不出是假的,那真的可能性就很高。
另一個林麥的證件就很有可能是假的。
他叮囑林麥,在事情沒有水落石出之前,是不能離開他的辦公室的。
按理說招生辦主任這麼做是錯誤的,學校不是執法機關,無許可權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可林麥知道招生辦主任不是壞心,只是這個年代的人們對法律瞭解不多,不知道這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因此也就沒計較,乖巧地應了聲好。
萬慧自從中考失利之後,就產生了心理陰影,越想學好,就越學不進去,成績越來越差。
這不是最可恨的,更可恨的是,姐姐萬嫻的成績卻越來越好。
偏偏她們電大的老師還透露訊息說,萬嫻他們這屆電大生雖然不包分配。
但已經有國營單位和電大達成協議,會錄用一半成績優異的學生,試用期滿給正規編制。
以萬嫻目前的成績,只要不往下滑,畢業後肯定會被國營單位錄用,將來至少是名小幹事了。
姐妹倆這麼一對比,萬媽媽自然越發嫌惡萬慧。
天天在家裡罵她,說她讀書就是浪費錢。
當初班主任和其她老師捐助給萬慧的錢,只夠她讀一年書的開銷。
馬上要讀高二了,學費一點著落都沒有,指望爹媽給,那是不可能的。
萬媽媽一心想讓她去國營廠當臨時工掙錢供姐姐和弟弟讀書,萬慧怎麼甘心?
她想盡辦法弄錢。
不論是撬姐姐的牆角,還是糾纏李明成,都沒能弄來一分錢。
她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似的,在學校裡看見林麥因為高考考出了逆天高分而春風得意。
她覺得特別刺眼,就想暗算一下林麥,於是去郵局冒領了林麥的錄取通知單。
想把錄取通知單給銷毀,看林麥怎麼去清大報到。
可是想到自己馬上就沒機會再念書了,而林麥卻能讀清大,姐姐將來會當小幹事。
突然就想賭一把,準備冒名頂替林麥去讀清大。
反正她已經沒有什麼可失去的了,頂替不成,頂多被遣返。
可是如果頂替成功了,就是一名清大的學生,看父母還敢不敢小瞧自己。
抱著這樣的心理,萬慧首先用一套花言巧語欺騙了萬媽媽。
說她只要混進了清大,不說前途無量,讀書的學費和生活費都不用家裡出。
只讓萬媽給她置辦幾身像樣的衣服,以免她到了學校,因為穿得太破爛了,被同學看不起。
萬媽想,反正四年大學不用家裡出一分錢,將來萬慧有了出息,還可以幫襯她弟弟。
於是如她所願,給她買了幾身新衣服,還給了她路費去京城。
到了京城,萬慧並沒有輕舉妄動。
而是一連暗中觀察了九天,始終都沒有看見林麥前來報導的身影。
以為她因為沒有收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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