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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首先宣讀法庭紀律:「請肅靜!現在宣佈法庭紀律,一未經法庭允許,不準記錄、錄音、錄影、攝影,二除因本院工作需要允許進入審判區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審判區……」
宣讀完畢後,審判人員依次入席。
審判長是個面容嚴肅的中年人,視線尤為鋒利,按著流程核對當事人情況。
華國的法律偏大陸法系,以審判長為主導,不會出現英美劇裡的唇槍舌劍,大部分時間是審判長引導。
審判長讓小支陳述案情,原告席上的小支手在發抖,鼓起勇氣開口。
「23號晚上22點左右,我在學校撞上被告,他要求我陪他玩兩天,拒絕後把我拉到器材室,想強行和我發生性關係,我踢斷他陰莖才逃開。」
接下來是被告發表答辯意見。
裴朗比上次見到萎了不少,神色一如既往傲慢:「23號晚上我確實進入了器材室,但不是想強行和原告發生性關係,而是想勸他坦白身份,不然就去揭發他。」
「他試圖用身體勾引我,被我拒絕後惱羞成怒,重重踢了我一腳,還說要報復我。」
小支聽到裴朗顛倒黑白的言論,胸膛劇烈顫了顫。
這只是個開始而已。
被告發表答辯意見後,進入到舉證質證環節。
裴朗的律師姓齊,不僅僅是刑法界大牛,在委託人中的口碑也相當好,善於在言語上壓倒對方。
齊律師質疑的問題都相當刁鑽,比如有能力踢斷被告陰莖為什麼會被強拉進器材室,為什麼在被告揭露身份後報案。
齊律師的問題一環扣一環,即便大部分網友支援受害人,聽下來也遲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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