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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梅沒多少文化,說不出來那個時候的那種感覺。
那種,對方看到她的時候,彷彿看到了最後的希望。
「我記得她從小就跟家裡關係不好,又恨她爸她後媽那一家子,現在她也沒有孩子,可能是她要死了,心裡就想著自己的錢要給那一家子了,不甘心,乾脆把錢全部送給你。」向梅分析道。
唐國興搖了搖頭。
她沒有這樣覺得,且不說對方出去以後在外面肯定認識了更多朋友,單說不想給家裡人,那完全可以捐給國家。
唐國興當天晚上睡不著,不斷地回想兩個人的過去,回憶傳芳這個人。
她們是小學同學,認識的契機是傳芳帶著人偷梨,當時八歲的唐國興在割牛草,看到了她們,她們便騙唐國興去幫忙摘梨,結果李大爺來了,她們跑了,唐國興被抓了,那真是一頓好打,唐國興的整條胳膊沒一點好肉。
事後,唐國興沒有告發她們,而是讓她們幫自己割了一個月的牛草,和她們也就熟悉了起來。
但也只是小學的時候,後來唐國興去城裡讀書了,就和小時候的玩伴分開了,她從城裡回來的時候,對方已經結婚了,和她也疏遠了。
直到傳芳和她男人鬧矛盾離婚,她來找她,問她能不能幫忙。
她說:「我想去城裡,你可不可以幫一下我。」
唐國興幫她聯絡了城裡機械廠的平安阿姨,借著去城裡開會的機會,把人送去城裡。
傳芳再也沒有回來過,也不再聯絡她了,她擔心對方在城裡不習慣,寫了好幾封信,對方都沒有回。
唐國興後面去城裡,知道她在城裡過得很好就沒有再去打擾她。
從來不知道,兩個人就這樣見了這輩子的最後一面。
一直到凌晨,外面已經有雞在叫,唐國興腦海里都是過去的事情。
一會兒是她,小春,一起幫張家抓魚,唐國興會叫上傳芳,有一次傳芳分到了一條魚,還只有十歲的傳芳很開心地跟她說——
「唐國興,你知道嗎,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媽媽,你對我最好了。」
她當時就想,只是一條魚就是世界上最好的,那傳芳太可憐了。
一會兒是她送人去城裡,二十二歲的傳芳已經沒有那麼活潑了,因為彼此分開太久了,兩個人一路都不知道說什麼,直到分開的時候,傳芳跟她說——
「唐國興,你還是這個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
一會兒是向梅說的那個話。
「她撐著最後一口氣,一定要我把這些錢和這件棉衣帶給你。」
唐國興突然想起了什麼,她爬了起來,把那件打了無數補丁的棉衣拿了出來。
小時候,傳芳家裡不好過,有點吃的都輪不到她。
那個時候她奶奶會炒豌豆,唐國興去學校會抓一把,給小春和傳芳也抓一把,傳芳總是捨不得吃。
她會把炒豌豆縫在衣服裡面,慢慢吃。
唐國興慢慢拆開那些補丁,果然,裡面露出了一個又一個十塊錢。
唐國興瞭解傳芳,她的老朋友不是一個會攢錢的人。
但她攢了這麼多錢,再加上撫卹金,一定要要送到她手裡。
如果只是希望不要給她家裡人,那直接把錢捐給工廠或者捐給國家,更加簡單。
可她把錢給自己。
一定有她的原因。
另一邊,向梅還在不放心,再一次叮囑黃大姐。
「千萬別把這事說出去。」
黃大姐:「你這話說的,我都答應了肯定不會到處亂說。放心吧。」
向梅回憶起對方在唐國興家裡的表現,她實在是不放心啊。
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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