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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畢竟,無論是一夜情,還是男朋友,不到第二天早晨她就會離開,「嘭」地把他打包丟進垃圾堆裡的。
所以,絕不可能是因為【交往】。
今天她喝得這樣醉,說出的話這樣突兀直白,更像是……更像是……
要做什麼,極其重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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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嘴。別吵我。給我買酒……酒,下一杯……」
「我沒……」
「你望著我在發呆。你望著我發呆的眼神很吵。所以閉嘴。」
「……」
既然是眼神吵到你,那要怎麼閉「嘴」?
p先生只好移開眼神,回過頭去,低聲和酒保詢問,可不可以在他下一次叫「龍舌蘭」的時候,端上一杯熱果汁。
身後,小姐默默地盯著他的背影,又灌下一大口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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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按照姐姐曾說的。
畢竟是姐姐曾教導我的……
小姐悶悶不樂、又有些躍躍欲試——
她想:作為第一個男朋友,第一個交往物件,不如為這傢伙,多保留一天的記憶吧?
——烈酒燒過喉嚨,刺激的味覺傳遞到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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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決定了。
不就是……記住他……多一天而已。
第67章 姐姐的教導。……
-1-
姐姐曾無數次對她說過。
你要找一個人, 你要有一個物件,你不能這樣繼續封閉下去,你不能排斥所有除我以外的存在——
尤其是物件。
姐姐總催著她找物件。
不管是姐姐活著時,還是姐姐在夢裡時。
-2-
雖然這裡有點微妙的差別——
在夢裡的姐姐最近總跟她強調「趕緊找個靠譜物件, 遠離瘋狗」, 就好像她被哪條瘋狗盯上了似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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