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99頁,今天我的怨種上司搞事了嗎,嚴午,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21-

畢竟,無論是一夜情,還是男朋友,不到第二天早晨她就會離開,「嘭」地把他打包丟進垃圾堆裡的。

所以,絕不可能是因為【交往】。

今天她喝得這樣醉,說出的話這樣突兀直白,更像是……更像是……

要做什麼,極其重大的決定。

-22-

「閉嘴。別吵我。給我買酒……酒,下一杯……」

「我沒……」

「你望著我在發呆。你望著我發呆的眼神很吵。所以閉嘴。」

「……」

既然是眼神吵到你,那要怎麼閉「嘴」?

p先生只好移開眼神,回過頭去,低聲和酒保詢問,可不可以在他下一次叫「龍舌蘭」的時候,端上一杯熱果汁。

身後,小姐默默地盯著他的背影,又灌下一大口烈酒。

-23-

好吧。

按照姐姐曾說的。

畢竟是姐姐曾教導我的……

小姐悶悶不樂、又有些躍躍欲試——

她想:作為第一個男朋友,第一個交往物件,不如為這傢伙,多保留一天的記憶吧?

——烈酒燒過喉嚨,刺激的味覺傳遞到神經。

-24-

ok。

決定了。

不就是……記住他……多一天而已。

第67章 姐姐的教導。……

-1-

姐姐曾無數次對她說過。

你要找一個人, 你要有一個物件,你不能這樣繼續封閉下去,你不能排斥所有除我以外的存在——

尤其是物件。

姐姐總催著她找物件。

不管是姐姐活著時,還是姐姐在夢裡時。

-2-

雖然這裡有點微妙的差別——

在夢裡的姐姐最近總跟她強調「趕緊找個靠譜物件, 遠離瘋狗」, 就好像她被哪條瘋狗盯上了似的。hr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巫山不是雲

枝玖

宦官駙馬是竹馬

任逍瑤

清風追愛

浪花裡的白

他的觀賞魚(骨科H)

柏依

除了我,他們都有劇本

君汐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