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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意外那就進去吧,反正我要等公安調查清楚了再說。”
大家這才沒有異議,學著林麥把房門從外面給關上,並且讓旅館的服務員立刻去叫公安來搜查房間。
很快來了兩個公安,一間房一間房地搜尋。
雖然這個年代沒有防盜網,可是每間房間的窗戶都安了鐵柵欄。
如果有歹徒進入房間,唯一的出入口只有房門,所以想搜出歹徒並不難。
一連搜了七八間房間,沒有任何發現。
那些提心吊膽的房客把心都落回了肚子裡,都說林麥太過小心謹慎。
有的房客甚至抱歉地請公安回去。
林麥忙道:“他們不想檢查是他們的事,請公安同志把我的房間檢查一下,我一個女孩子孤身在外很怕出事。”
兩個公安很負責,進去搜她的房間。
雖然有不少房客站在林麥的房間外面看熱鬧,但是誰都不認為會從她房間裡搜出歹徒。
卻不曾想,兩個公安把房門一開啟,一道黑影就往外衝。
兩個公安眼疾手快,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把那個黑影給控制了。
看熱鬧的房客驚呼起來:“還真有歹徒呀!”
一個公安厲聲問歹徒:“老實交代,你潛入別人的房間想要幹什麼!”
藉著走廊的燈光,眾人看清,歹徒是個二十四五歲的年輕男子,穿著花襯衫和牛仔褲,渾身上下散發著腦殘志堅的流氓氣息。
歹徒雖然有點慌張,但還算對答如流:“沒打算幹什麼,就想趁亂進去偷點東西,但是什麼都沒有偷到。”
一個公安問林麥:“房間裡有貴重物品嗎?”
林麥飛快地思索了幾秒。
如果說房間裡有貴重物品,可是在歹徒身上又搜不出來貴重物品。
倒顯得她在故意說謊,栽贓陷害歹徒,反而容易弄巧成拙。
因此搖了搖頭,拍了拍背在身上的小包包:“我身上沒有什麼貴重物品,所有值錢的東西都在我的包包裡。”
那個歹徒聽到這句話大鬆了口氣。
可是林麥接下來的一句話差點讓他魂飛魄散。
林麥指著他道:“這個人我之前見過。”
“哦?”一個公安問,“你在哪裡見過他?”
林麥說得煞有其事:“我男朋友帶我去吃晚飯時,我看見他跟在我身後。
我男朋友送我來這裡住宿,我看見他又跟在我身後。
不過當時我沒放在心上,以為全都是碰巧,畢竟他也有可能要吃飯和住宿。”
歹徒叫了起來:“你胡說!我沒有跟蹤你!”
林麥冤枉他一點都不心虛,蔑視了他一眼,不屑與他爭吵,對兩個公安道:”可現在在我的房間裡發現了他,那之前就不是碰巧了吧。”
一個公安點頭道:“當然不是,他之前跟蹤你有可能是在踩點。”
林麥面色變得極其凝重,一臉費解地問:“踩我的點?他踩我的點幹嘛?我身上也就幾十塊錢~”
既然不是為了錢,那就是為了色。
林麥拼命把歹徒往劫色方面推。
這個年代,小偷小摸不一定是死罪,但是犯了流氓罪,很容易吃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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