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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行當中的戰鬥機,小混混收的保護費也就比較多。
十塊錢的保護費雖然很貴,但是林麥拿得出來。
讓她交保護費可以,但她不能白交。
她搓著手點頭哈腰地問:“是不是我把這十塊錢的攤位費交了,你們就會保護我在這裡平安做生意?”
她不想再像五一賣家禽那樣,交了保護費,差點被另一夥混混給吃了黑。
所以攤位費可以交,但是必須得保護她。
那個混混首領點了點頭:“這個自然,如果有人搗亂,你只管報封哥的名字,人家就會走。”
封哥?這裡也是陳封的地盤?
林麥訕笑了一下:“如果那夥人是另一個團伙的,不僅不走,還搶我的貨怎麼辦?”
混混頭領拍著胸脯保證道:“那就告訴我們,我們會幫你把貨給要回來的。”
林麥小心翼翼地問:“真要那樣了,我上哪裡去找你們?”
“只要不颳風下雨,我們每天晚上都會來這裡走上一遭,到那時你跟我們說。”
全都問清楚了,林麥這才交了保護費。
雖然交得痛快,但是給的寒酸。
故意把身上的分票角票全都拿出來湊了十塊錢交給了混混頭領。
那幾個小混混見她老實巴交,對她很滿意,臨走時還不忘叮囑她有困難找他們,搞得林麥都要產生幻覺了,以為他們是正派人士。
江漢路的生意就是好,本來計劃還要賣一天的衣服,當天晚上不到九點就賣完了。
賣完了衣服,林麥在隔壁攤子上花五塊錢買了一塊假名牌上海表和一個假金戒指。
李明成不解地問:“你買這些假玩意兒幹嘛?”
她又不是沒有真手錶,又不是沒有真的金首飾。
林麥輕描淡寫道:“便宜,買來好玩。”
李明成更加不能理解了,五塊錢還便宜!都能在商場扯一塊布料做件衣服了。
可是錢是林麥自己賺的,他只是個看場子的,沒資格管她花錢。
在江漢路擺攤,有陳封手下的小弟看場子,沒多大的危險。
可是回家的路上卻充滿了危險,人家小弟是不會護送他們回家的。
要是在路上跳出幾個搶匪就糟糕了,那些窮兇極惡的傢伙為了搶錢是會殺人的。
收拾好了東西,李明成帶著林麥和阿黃,把三輪車騎得飛快,一口氣騎回了後院。
雖然有驚無險,可是心有餘悸。
這種刀尖舔血的經歷還得再來幾回。
本來決定後天再去廣州打貨的,林麥決定明天就動身去廣州。
她把這個打算跟周彩雲和李明成一說,兩個人都表示強烈反對。
周彩雲道:“你一個人出門又不安全,等方教授回來再說吧。”
林麥嗤了一聲:“說得好像他回來可以陪我再去廣州似的,就這麼決定了。”
周彩雲見阻止不了她,問:“明天啥時候動身?”
林麥思考了片刻:“下午吧。”
李明成問:“為什麼不選在明天上午?白天出發不安全些嗎?”
林麥擺擺手:“你不懂,我們江城這邊治安比較好,廣州那邊治安亂得不行。
我下午出發,正好第二天上午八九點到達廣州,反而安全點。”
頭一次去廣州就是晚上,可謂驚魂。
“再說我明天白天還想在家裡好好休息一下,養精蓄銳。”
周彩雲沉默了片刻,問:“這次你打算帶多少錢的本金?”
“這次貨淨賺了大概三千,加上上次的本金,我全帶上。”
本金越多,拿的貨就越多,掙的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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