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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異地取錢,去廣州打貨只能帶現金。
這就意味著林麥要將一千多塊錢的現金帶在身上。
十元一張的鈔票,一千多塊錢的現金還是很厚的。
路上小偷搶匪那麼多,那麼多錢帶在身上風險很大。
周彩雲正愁錢怎麼帶,林麥路上才會安全。
見李明成從外面進來,朝他招手道:“你跑哪裡去了,快來一起商量麥子去廣州的事。”
李明成也沒想出好辦法來,支支吾吾道:“還是把我帶上吧,好歹我是個男人,面對歹徒總能對付兩下。”
林麥直言不諱道:“有勇無謀,然後被歹徒一刀給捅死,我還得給你料理後事。”
李明成羞愧地低下了頭。
周彩雲絞盡腦汁想了半天,道:“你們看這樣行不行,搞個麻袋,往裡頭塞些不值錢的舊衣服,把錢放最裡面藏起來。”
李明成眼睛亮了亮:“我覺得行。”
“行個毛!”林麥一口否定,“別小看了那些扒手搶匪和騙子,個個都是火眼金睛,大熱天的帶著一大麻袋的舊衣服出門,一看就有鬼!”
周彩雲一臉茫然:“那咋辦?”
李明成再次自告奮勇:“所以還是要帶上我,我可以和麥子一人藏一部分錢在身上。”
林麥依舊搖頭:“我敢保證,你會每隔幾分鐘按一下藏錢的地方。”
李明成沉默不語,他也相信他會這麼做。
最後還是林麥自己想出了好主意,大家才洗了睡。
晚上躺在床上,聞著玫瑰花香,林麥輾轉難眠,不知道自己和方卓然在一起,會不會有個美好的人生。
唉!就算沒有又怎樣,缺了男人自己就不能活了?
想通了這點,她總算睡安穩了。
方卓然卻是開心得睡不著,真沒想到,自己告白一次就成功了。
他已經做好失敗了再來的準備。
人逢喜事精神爽,第二天,方卓然一臉春風地去林麥的小吃店吃早餐。
一進門就盯著她看,見她沒戴那條金項鍊,問:“怎麼不戴我送給你的定情之物?”
林麥白他一眼:“那麼貴重一條金項鍊戴在身上招搖過市,等著別人來搶啊。”
這倒是實話。
方卓然接過她端上來的小籠包道:“過兩天我要去廣州開個學術會議,給你買條水晶手鍊好了,戴水晶手鍊不會有人搶。”
周彩雲正在給客人舀稀飯,聞言,忙道:“好巧,過兩天麥子也要去廣州,不如你們兩個做個伴啊。”
方卓然問林麥:“你去廣州幹嘛?”
林麥本來不想告訴他的,可是周彩雲已經說了,再隱瞞就沒必要了。
於是附在他的耳邊小聲道:“去廣州進服裝倒賣。”
方卓然驚訝地看著她:“你隻身前往?”
“現在不是有你了嗎?”
方卓然沉默了片刻,問:“非去不可?”
林麥點頭:“非去不可!”
方卓然聞言,便沒有再阻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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