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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麥現場教李明成、周彩雲和招來的兩個專門做燒烤的廚師做火爆脆腸。
第一份火爆脆腸新鮮出爐之後,林麥力邀大家品嚐。
最開始眾人無法接受這種奇葩的食物,就像外國人不能接受皮蛋一樣。
可是等到鼓起勇氣嚐了一口,全都驚豔不已。
腸子脆嫩爽口,鹹鮮微辣,風味淳厚,吃在嘴裡,如沐春風。
試烤出來的第一批雞屁股也是林麥鼓勵眾人品嚐的。
雞屁股她就不吃了,實在是接受無能。
烤雞屁股外焦裡嫩,一咬一口油,和烤肉串的味道比起來有過之而無不及,眾人都吃得一臉滿足。
紛紛讚不絕口,都說,沒想到雞屁股這麼一烤,就成了美味。
林麥笑著道:”在港臺,雞屁股不叫雞屁股,叫七里香,還有一句俗語,寧舍金山,不捨雞尖,這雞尖就是雞屁股。”
八零年代,貧窮落後的內陸是很崇拜港臺的,不管什麼事拉上港臺,絕對高大上。
眾人在心裡想,既然雞屁股在港臺這麼受歡迎,那肯定是好東西咯。
湖省人不懂得吃,居然不知雞屁股這麼好吃,他們有責任糾正湖省人,特別是江城人的飲食偏見。
汪小麗在寫選單時,問林麥:“我們也把雞屁股叫做七里香嗎?”
“不,叫十里香,因為我烤的雞屁股比他們香。”
眾人聽了哈哈大笑。
就在這時,小萌寶帶著阿黃跑了進來,喊道:“媽媽,外面有人找。”
忽然聞到廚房裡一股奇香,小鼻子用力地嗅了嗅,疑神疑鬼地打量著眾人。
奶聲奶氣地問:“你們是不是揹著我在偷吃好吃的?”
周彩雲忙拿了幾串烤雞屁股給她:“誰揹著你偷吃好吃的了,是你自己跑出去玩了,不在家嘛!”
林麥這時已經走出了廚房,見店裡坐著一個身穿行吟閣啤酒廠工裝的年輕人。
店門外停放著一輛裝滿行吟閣啤酒的三輪車。
行吟閣啤酒,是八零年代華中最大最有影響力的啤酒。
可惜曇花一現,很快就消失了。
林麥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問:“你找我?”
那個年輕人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張貨單,問:“你是林麥?”
“我是。”
年輕人道:“我是行吟閣啤酒廠的送貨員,我們廠長讓我給你送貨。”
他將手裡的貨單遞給林麥:“你把貨點一點,如果沒問題,把錢給付了。”
林麥遲疑地接過貨單,一臉蒙圈道:“是誰讓你們廠長給我送貨的?”
年輕人有點不耐煩:“我一個小工人哪知道得那麼多?你快收貨,我還要回去交差!”
林麥知道國營廠職工的尿性,不敢再磨蹭,忙叫了員工把外面三輪車上的啤酒全都搬了進來,麻利地付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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