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衣染墨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20章 接受採訪,八零辣媽颯爆了,素衣染墨香,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我看過你們優妮可發的傳單,說是你們在無過錯情況下,無端被各大商場驅趕。

可事實並非如此,各大商場仍設有優妮可服飾的賣場,請問你作何解釋?”

林麥把前因後果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

但是絕口不提背後下指令驅趕優妮耳的是市裡的大領導胡主任。

只說各大商場重視外資入駐,所以才想讓優妮可滾蛋。

不是省委書記出面斡旋,優妮可服飾早就被各大商場給踢了出來。

牛莉莉不解地問:“為什麼外資要入駐,就要把你的優妮可給踢出來?是場地不夠嗎?”

林麥搖了搖頭:“不是場地的問題,如果是場地不夠,優妮可就不可能現在在各大商場還有賣場。

至於為什麼要把優妮可踢出局,具體原因我也很想知道。”

“是哪家外資要入駐,各大商場就非要踢出優妮可,這個你知道嗎。”

林麥依舊搖頭:“我哪知道!”

雖然她明知道是西曼服飾,但她不會從自己嘴裡說出來,而是讓牛莉莉自己查去。

由她嘴裡說出來,容易讓人聯想到同行互撕,會大大降低消費者對西曼服飾的反感度。

由記者採訪出真相,就能暴露各大商場對外資企業的跪舔行為,和外資企業的仗勢欺人。

也就能襯托出民營企業的處境艱難,讓消費者因同情本土民營企業,從而支援優妮可。

這就跟前世某為手機一樣,打感情牌。

前世某為手機打的是愛國情懷的感情牌。

知名度一下子就開啟了,銷量也上去了,

不過某為手機質量過硬也是一個主要原因。

牛莉莉採訪完了就走了。

林麥也準備離開,去法院控告西曼抄襲模仿優妮可服飾。

告不告得贏都無所謂。

因為告不告的贏,林麥都是贏家。

告贏了,用法律證明了西曼服飾是可恥的抄襲者。

告不贏,只要能拿出證據證明西曼服飾是抄襲者,消費者就心裡有數了。

優妮可輸了官司,並不是證據不足,更不是因為西曼是清白的。

而是目前法律不支援抄襲、模仿之類的官司。

別說這個年代對服裝抄襲模仿並沒有法規界定。

就是林麥前世在這兩個方面有法規界定,這種商業官司也是很難打贏。

就是羅老師出馬,也不一定有勝算。

林麥想打這場官司,主要是想炒作一把優妮可。

名氣越炒越會火,重生的林麥再瞭解不過,她可不願放過這個機會。

就在林麥拿起包包剛要走出辦公室時,陳封來了。

進門就甩了她一沓照片。

林麥拿起那些照片看了起來,全都是王蓉和一個男人的親密合影。

照片上的那個男人林麥認識,不就是上次和王蓉相撞,王蓉身邊的那個男人嗎?

她訝異地問:“照片上的這個男人就是西曼服飾的老總?王蓉和他是情侶關係?”

“都這麼親密了,當然是情侶關係咯。”陳封道,“這段時間,西曼服飾的老總關永華一直在看房。

想買一套大房子,也不知道是買來自住還是要送給王蓉。”

林麥對關永華買房的目的不感興趣,她只要確定王蓉和關永華的關係即可。

陳封問:“要我派小弟暗暗收拾王蓉和關永華那對賤人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傲嬌小萌妃:殿下太腹黑

忘記呼吸的貓

只有我打怪加經驗,閣下如何應對

烏龜同學

別叫我劍聖

切桃子的小刀

大明:一不小心混成了宰相

君子有所為

異形來襲:我夏國守護神申請出戰

七喜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