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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對林麥兩個人道:“沒想到我出來買個綠豆湯還能碰到你們。
你們在聊什麼呢?”
任寶珠道:“想跟大媽買兩斤紅糖,廣西紅糖可是有名的。”
那位大媽也是個機靈人,見任寶珠在說謊,不僅不戳穿,還幫著打掩護。
三個人端著四碗冰鎮綠豆湯進了店裡。
裘麗華衝著男人吆喝起來:“每天什麼都不操心,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
起來喝綠豆湯啦!”
在江城,已婚男人大多很乖的,媳婦隨便打,隨便罵。
只要打罵適可而止,不造成家暴就行,否則男人會教你認清現實。
老闆睜開眼,從躺椅上坐起來,熱情地和林麥兩個打招呼。
四個人喝完冰鎮綠豆湯,就開始籤合同。
老闆娘夫妻兩個全都是精明過了頭的人,起草的合同字字句句全都有利於他們。
林麥花了幾分鐘看完合同,生氣地扔在他夫妻二人面前。
“你們寫的什麼東西?不想籤合同就直說,別浪費我的時間!”
說罷,氣沖沖地帶著任寶珠就走。
老闆娘夫妻兩個連忙阻攔,還硬著頭皮說他們誠心想籤合同。
林麥指著合同裡的條條款款,一條一條地質問他們,這是籤合同應有的態度嗎,這就是坑人。
這份坑爹的合同,是夫妻二人請懂法的人寫的。
每一條粗看沒問題,細看全都是陷阱。
他們曾經用這樣的合同坑過上一個租戶。
那個租戶是個三十多歲十分精明的男人,都沒有看出合同裡的問題。
老闆娘夫妻兩個見林麥和任寶珠這麼年輕,特別是負責拍板的林麥,一看就不足二十歲,料想她絕對不會看出合同有問題。
可偏偏就是她一眼就看出了合同裡的貓膩,還跟他們鬧了起來。
事已至此,只能重新起草合同,否則林麥是絕對不會籤合同的。
雙方花了半個多小時,起草了一份公平公正的合同。
不過在籤合同時,林麥和老闆娘夫婦發生了一些分歧。
老闆娘夫婦想要一個季度籤一次合同,林麥堅決一年一簽。
正常情況下,無論租賃方,還是承租方,都願意一年一簽。
現在房東夫婦卻非要一個季度一簽,就很離譜。
老闆娘夫婦想要把房子租出去的心願,比林麥想要租房的心願更強烈。
林麥的態度是,不答應合同一年一簽,她就不簽了。
可裘立華夫婦卻不能不籤。
錯過了林麥,還不知等到猴年馬月,這門面才能以這麼高的價格租出去。
最終還是老闆娘夫婦做出了讓步,合同一年一簽。
接下來,違約金的金額,雙方又爭論了好久。
裘麗華夫婦堅決違約金定在一千塊就可以了。
林麥不同意:“一千塊錢違約金能夠保證誰不會違約?一點效果都沒有。
至少定在五萬元才有效果。
你們定在一千塊錢,是不是想隨時違約?”
她這一句似真似假的問話,頓時真相了。
老闆娘夫妻的確有這種打算,如果林麥的生意好,他們就隨時漲租金。
這也是他們之前強烈要求合同一個季度一個季度地籤的原因,就是為了方便漲租金。
可是林麥非要一年一簽。
他們就把主意打到違約金上。
違約金定得低,他們照樣能隨時漲租金,因為違約成本低。
現在被林麥看穿了,夫妻兩喊起冤來:“你在胡說什麼呢?誰想隨時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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