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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正式結案,日子也到了九月十號,是林麥這批留學生去學校報名的日子。
兩個仇家,李東心和褚富石全都被抓,早就拿到美國駕照的林麥,總算可以自己開著車子出門了。
九月十號那天,吃過早餐,林麥開著賓士去學校。
在報名處看見了她資助的三十名同學和同校其他公費留學的同學,還有苟溫。
林麥不禁多看了苟溫兩眼。
蔡寒冰和齊芳兩人鷸蚌相爭,苟溫卻漁翁得利,廠裡留學的名額最終落在了她頭上,真是走了狗屎運。
只是令林麥感到好奇的是,她是廠裡派的公費留學生,怎麼也會跟他們同一所學校留學?
林麥目光一轉,落在了苟溫身邊的那個男青年身上,猜測他和苟溫是什麼關係。
那個男青年見林麥看向他,忙大方地伸出手,和林麥握手。
自我介紹:“林麥同志,你好,我叫嶽志高,是永聲收音機廠的小幹事。
你雖然不認識我,可我認識你。”
永聲收音機廠的廠長就姓岳,這個男青年也姓岳,十有八九就是嶽廠長的兒子。
林麥笑著和他握了握手,就轉頭和其他同學寒暄。
林麥笑著問他們是什麼時候來美國的。
有五天前來的,有昨天才來的。
五天前來的,大多是家庭條件還不錯的同學,他們承擔得起五天的生活費。
昨天來的,都是家境平平的同學。
美國一天的消費,至少十美元,相當於八十到一百元華幣,是一戶四口之家將近一個月的生活費。
這些家境平平的同學哪敢提前來,怕多花一天的生活費,捨不得。
林麥又問她資助的那三十名同學,在她為他們租住的房子裡住著可還習慣。
林麥既然答應承包他們留學期間的基本費用,自然是包括租房的。
林麥也沒給他們租多好的房屋,只租了幾間帶了廚房衛生間,但是沒有窗戶的地下室,然後分成小房,每間小房住四個人。
很簡陋,但能滿足基本的生活所需。
林麥是供他們來美國好好讀書的,不是來享受的。
這種住房條件就跟集體宿舍差不多,她自認為還可以。
有的住就不錯了,還是免費的,還想什麼腳踏車?
林麥資助的那三十名同學都是能吃苦的,都回答說很習慣。
大家正興致勃勃地說著話,林麥察覺到有人在窺探她。
這種感覺讓她很不釨服,她順著那兩道目光看去,臉色頓時凝了凝。
不遠處,一個長相平平的男人正帶著目的打量著她。
林麥認識那個男人,不正是許夢為之付出所有,不肯回國,還染上了毒癮的男朋友嗎?
她看過他的照片,記得他的長相。
在照片上,這男人只是普通,可真人不僅普通,還很油膩猥瑣,讓人噁心。
男人見林麥向他看過來,露出一個他自以為很優雅的笑容。
林麥立刻反胃地扭過頭去。
報完名,已近中午,林麥請大家吃西餐,包括公費留學的同系五名同學。
至於其他留學生她就不請了,她又不是善財童子,見人就請。
除了條件好的同學,已經嘗過了西餐,其他同學還沒嘗過西餐呢,都是吃的超市裡的打折麵包,或者自己煮麵吃。
那些條件好的同學,嘗的是漢堡包或者熱狗之類的洋快餐。
牛排之類的,他們也吃不起,也不敢進餐廳吃。
從貧窮落後的國家,來到發達的國家,這些華國的天之驕子也難免拘束。
林麥請他們吃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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