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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說喜歡。】

【真的呀!我以前也在家裡公司實習過,那時候就覺得社會上有些人很討厭,陽奉陰違的,表面上看著你身份巴結你,其實都想貪圖你給他帶來得好處,噁心壞了!

我去年還跟我爸說,絕對不去天怡工作呢,我寧可進入演藝圈!所以我看你漫畫裡那些勾心鬥角的同事貪小便宜吃大虧,簡直爽翻了!】

孟可青眼睛一亮,原本以為她只是客套,看了她的解釋,顯然對爽點說得很明確,看來是真的有興趣。

【我還真沒想到你會喜歡這個題材。】

【以前我也不喜歡這種題材,但是你畫的東西很不一樣,就是那種……怎麼說呢?就是一看就看進去了,越看越有代入感,好像自己在體驗一段人生一樣,感覺什麼題材都能被你畫得超吸引人的!】

【你這麼誇,我可就要膨脹了。】

【實話實說啊。不過你開漫畫不告訴我,就是怕我不感興趣?有點見外了吧可可,傷心!】

【那你要什麼補償,儘管說,我可以出巨資請你吃頓麻辣燙。】

【哈哈哈哈這還是算了,你要是想補償,就把下一集先發我看,算是基友福利~】

【我這兒還有四話存稿呢,全發給你吧。】

【別!我這人沉不住氣,萬一直播的時候說漏嘴劇透了怎麼辦,發一集就夠了!】

……

姜如意轉發漫畫後,又幾次在直播時談起《化蝶》中的劇情,宣傳力度驚人。

很快,孟可青的粉絲漲到了二十萬。

隨著漫畫人氣水漲船高,之前想要簽下她的幾個漫畫編輯,更加熱情了。

因為只能在平臺獨家連載的緣故,孟可青始終不肯鬆口。

最後,其中一個大站的編輯發來了好訊息——

【經公司會議討論,《化蝶》在微博這塊的熱度確實可貴,所以公司特別給你擬定了一份合約,讓你在我們平臺連載期間,也可以在微博更新,但更新時間要比我們網站晚至少二十四小時。】

孟可青喜出望外!

延後二十四小時其實無所謂,她可以提前一天在漫畫網發表,微博還是老時間連載。

這樣,習慣微博追漫畫的讀者就不會流失,想提前看的讀者,可以下載漫畫app。

漫畫網獲得人氣,她獲得稿酬,雙贏。

接下來,編輯跟她談起了合約裡的分成情況。

合約中,由於不是獨家連載,平臺給她的稿酬會減半,ip收入是六比四分成。

孟可青談話中故意提起姜如意對這篇漫畫的喜愛,讓網站猜測天怡會購買影視版權,最終做出讓步。

於是,討價還價後,孟可青拿到七成版權費的合約,稿酬是300元/頁。

也就是說,她目前已經發表的部分,一次效能拿到三萬五千塊稿酬。

兩個月,三萬五千的收入。

比她的工資高出兩倍多,只是扣的稅讓人肉疼。

稿費週一就打到了賬上,孟可青二話不說,給老媽轉了一萬塊。

媽嚇得甩電話問她怎麼回事,生怕閨女賣身墮落了。

“上個月我閒著沒事,畫了點小漫畫投稿了,人家給我的稿費很多。”

孟可青絕口不提這兩個月來的艱辛,輕描淡寫地說:“我工作這些年也沒孝敬過你們,這點零花錢,您陪外婆逛街去吧。”

“人家給了你多少稿費啊!”媽是實在人,價錢必須精確到個位數。

孟可青差點忍不住吹噓“以後可能賣版權”,最終還是謙虛的說了實話:“平均下來,一個月一萬八千快左右。”

“這麼多的呀!”媽驚歎:“你畫了什麼東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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