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什麼是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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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族區域內有一座古城,很大,城牆高數十米,巍峨且磅礴,高高聳立,像是一座天城。
人站在下面,顯得非常的渺小。
關於這座古城有很多種說法,它來自於上一個時代,曾被一尊聖境強者掌控,後來經歷黑暗動亂洗禮,可它卻頑強的生存了下來。
再後來,它變成烈火族的一部分。
可儘管如此,隱藏在這座古城身上的秘密,仍然不計其數,烈火一族研究了數百年,甚至上千年也難以如數解刨。
到目前為止,它依舊被神秘籠罩著,像是與人間隔著一層濃濃的霧靄,誰也無法看清楚。
曾有無數天資縱橫的年輕天才來到這裡,無功而退,也有大毅力之人踏入古城,想尋一處機緣,至今為止都不曾出關。
烈火族上一代年輕天才,血脈之力最強大的人,便在古城中閉關,已有數十年。
金瓊玉也曾在這裡待上數年,最後感嘆離去:“難!”
一座雄偉壯觀的劍山,深藏著強大的劍道,可至今為止沒有人能悟出來,所有來過這裡的年輕天才紛紛搖頭離去。
幽靜而毫無波瀾的湖畔,據說下面有一座青銅宮殿,來自於最早時代的荒界,然而……跳入湖畔的荒族們,只能看見一片迷霧遮擋,像是一口無底深淵,難以窺視到青銅宮殿。
還有一條很長很長的階梯,共有五百階,彷彿連線著天穹。
根據古城的歷史記載,最高紀錄也只能走到三百八十階,難尋大機緣。
當然了,越是艱難的機緣,越能激起天才們的鬥志,每天前來的人依舊絡繹不絕,甚至抬起頭看向階梯,可以看到那一道道盤坐其中的身影。
他們在前行。
有人剛來,意氣風發,昂首向上,結果沒走多久便退了下來,面容蒼白,任誰詢問都閉口不言。
也有人已經待了數年的光景,一直在前行,雖然很慢。
最令人敬佩的是百階以上的那群人,每一位都待了十年以上的光景,著實讓人心生感觸。
八珍雞嘮嘮叨叨的為陳平平介紹著古城,它說道:“聽聞階梯不止五百,盡頭有原始魔神的軀體,不過沒有人能走到盡頭,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早些年墒想來此前行的,卻被荒主攔了下來。”
呃?
陳平平詫異:“為什麼?”
“不值得。”八珍雞開口:“墒是整個荒族內部,血脈最接近完美的那個人,最接近原始魔神,他若要前行階梯,可能需要花上一些時間,而時間對他而言恰恰是最珍貴的東西。”
像他那樣的天才,即便是一年的時間,都不知道提升了多少境界。
行走在這條枯燥的階梯上,實在是浪費。
陳平平點點頭:“也對。”他想起了光小雨,這丫頭就是。
“皇族區域還是挺自由的,該族對於領域的管理並不嚴厲,各大勢力的人都可以前來悟道。”八珍雞說:“大大哥,你要不也嘗試嘗試?”
算了吧!
他聳聳肩,心想,手握系統,等若握住了開啟無敵的鑰匙,他還需要修行麼?
不過聽八珍雞這麼一說,他倒是有些興趣了。
系統是系統,興趣是興趣,若能將階梯走完,在湖畔深處見到青銅宮殿,在劍山之中領悟出最強劍道,豈不是說他的天資碾壓了所有荒族天才?
八珍雞又道:“還有一個地方,大帝道場。”
陳平平抬起頭。
十月天,秋風蕭瑟,落葉繽紛。
在古城中的一條河流裡,有著不少的船隻,來來往往,船上站立著俊男俏女,衣著華麗,優雅,談吐風趣,張口便能言出一大堆詩句。
金瓊玉聽得著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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