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絕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節,今生我要做好人,決絕,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課堂上不好拿著瓶子喝水,但用吸管喝一點,老師一般注意不到。
卓紹也知道這點,他微微一愣,隨即接過吸管,拆了外面的塑膠包裝。
這時候,又有一雙胖手伸了過來。
卓紹正不解,那隻手就拿了他剛拆出來的吸管外面的塑膠包裝,然後放進自己的桌洞。
這是……打算等下去扔?
作者有話要說: 梁辰:
卓紹跟我要吃的,好幸福啊!
卓紹讓我給他扔垃圾,好幸福啊!
卓紹讓我給他倒水,好幸福啊!
卓紹來敲詐我,好幸福啊!
卓紹:“……”
第3章 做點小動作
卓紹之前一直對學校裡的老師和同學有怨言。
他的大伯母到學校裡來誣陷他的時候,他們為什麼不相信他?他們憑什麼不相信他?
那時的他將學校當成避風港,被老師用懷疑的目光看著,就覺得受不了了,以至於後來不願意再到學校裡上課,卻忘了他要讓別人相信自己,就該好好解釋,而不是一聲不吭,還希望別人做自己肚子裡的蛔蟲。
這個道理,卓紹早就明白了,但心裡總歸還是有點疙瘩的。可這會兒,小胖子梁辰的行為,卻把他心裡的疙瘩撫平了。
卓紹深吸了一口氣,決定重新迎接自己的人生。
卓紹想的很好,但很快就發現,想要重新開始,做一個好學生,並不容易。
他出獄之後,在梁鑫的鼓勵下讀了很多補習班培訓班,像英語,估計比這會兒學校的老師還要說的好,同時,他還自考了本科。
而在梁鑫去世之後,他也沒忘了學習,為了管理好公司,他學管理,學設計,除了工作以外的時間,基本都用在了學習上面。
但不管他學了多少東西,初中課本上知識都已經忘了。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初中的知識並不難,如果他努力,應該很快就能撿起來。
卓紹用吸管偷偷喝了水,沉默地聽完了上午的課程,等第四節 課下課,就到了吃午飯的時間。
北門初中十一點十分放學,老師還規定十二點必須到校。
卓紹原本的腳踏車被堂兄搶去了,以往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走回大伯家,吃頓飯,然後再匆匆走回學校的。
從學校到他大伯家,騎腳踏車要十分鐘,走路一般要二十幾分鍾,他哪怕走地很快,來回加在一起也要花半個多小時,這也就罷了,他在家裡吃了飯之後,他大伯母常常會找茬,讓他洗碗或者做別的,總之一定要讓他做點事情才放他去上學。
他要是做完了再走,到學校肯定已經超過十二點了,會遲到,可他要是不做,他大伯母又會在鄰里間說他的壞話。
其實下午第一節 課十二點四十才開始上,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時間是十二點半之前,但他們的班主任卻讓他們一定要十二點之前到學校,沒到的,值日生就會記下來。
卓紹這時候仔細一回想,發現班主任會不喜歡他,也是有原因的,比如他整天遲到這事,就不怎麼討人喜歡。
這也怪他當初自尊心太強了。
如果他那時候願意把自己的情況說清楚,老師總不至於一定要他準時到校。
這麼想著,卓紹輕呵了一聲,然後站起身,飛快地往外跑去。
他要早點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妹妹。
其實剛重生的時候,他就想馬上跑回家了,但當時他的妹妹也在學校,他跑出去不見得能見到人,也就按捺住了。
更何況……學校大門緊閉圍牆高聳,保安還會巡邏,想跑出去,其實也沒那麼容易……
卓紹的妹妹,其實並不是他的親妹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