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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在瞬間就佈滿血絲,“求求大師救救我女兒。”
寧清明伸手扶起倆人,說:“你們先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一下。”
大黑一臉懵逼,這樣簡單就招了?還是心甘情願的?恨不得把老底都掏出來的那種?
老闆娘抹了下眼淚,開口說道:“就像大師說的,我本來和我家孩子他爸有個女兒小名叫可樂,在她十歲的時候,我們帶她去遊湖卻不小心掉到湖中沒搶救過來。就在我和孩子他爸傷心欲絕給可樂辦完後事的時候,來了一個唐先生,說我們女兒現在的魂魄在他手上,要我們每三個月不管用什麼辦法都要貢給他一條童子或者童女,否則就讓可樂魂飛魄散,連轉世的機會都沒有。身為父母,我們怎麼捨得自己的孩子魂飛魄散連投胎的機會都沒有?”
“而那個唐先生還說,如果我們每三個月都能獻給一個孩子給他,他就讓我們見一面可樂,就這樣,我們被他要挾了整整半年,每一次獻過孩子,因為良心上實在過意不過,我和孩子他爸都會在寺廟裡待上一星期唸經祈禱……”
“我們寢食難安啊!!”老闆娘突然大聲說道,“眼看著三個月之約又要到了,我和我家孩子他爸已經商量好了,打算拼一把從那個唐先生手上把可樂的魂魄奪回來!”
老闆苦笑一聲:“雖然我們已經這麼商量好了,但也知道我們是沒那本事的,我和麗霞已經做好了大不了和可樂一起魂飛魄散的打算。”麗霞是老闆娘的名字。
大黑在一旁表情複雜,既為倆人的破釜沉舟感到動容,又為倆人已經害了倆個孩子感到憤怒。
“半年,也就是倆個孩子……”大黑問道,“這倆個孩子你們是從哪來找來的?”
老闆娘捂著臉哭了起來:“第一個孩子是我們從人販子手上買回來的,買到手的時候他已經殘疾了,我們雖然不忍心但是實在沒辦法啊……”
老闆娘說到這已經說不下去了,還是老闆接著說道:“第二個孩子是我們在醫院門口撿的棄嬰。”
他手發抖地掏出煙盒,靠香菸中的尼古丁維持著情緒,“我和麗霞再也做不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大不了我們去死,就這樣吧,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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