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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帶著她一起前往了工作區。
明月更傾向於後一種可能。
因為尋不見和其他人分開的時間實在太短。
照這麼看,入口處工作人員發的那份守則,確實不全面。
那上面沒提到的、卻在實際中存在的一個規則,遊客和工作人員如果觸犯了,連啤酒瓶都來不及摔,就會被直接殺死,完全沒有辦法逃掉。
不過管理員顯然知道如何規避那個規則,這樣他們才能帶著尋不見及時逃跑。
進一步推測,怪物現身、看見它的身體、聽見它的聲音,恐怕都構不成死亡條件。
跟它搭話?也不太可能。
畢竟這種情況下,誰會跟怪物對話?
那麼,如果光被怪物看見呢?
應該也不足以。
怪物不至於看不見那麼多管理員。
把種種可能排除掉,明月想到了一個規則——
會不會是與「它」對視呢?
與「它」對視,會構成普通遊客、工作人員的絕對死亡條件。
但「它」是保護畸形人的。
目前來看,摸清這個規則,並不會幫助明月除掉左三丘。
不過明月可以利用這個規則,來對付另一個陣營的玩家。
現在明月還有一件事不明白——
「它」出現的規律是什麼。
當然,也可能它的出現,完全沒有規律。
即便如此,它的出現應該至少伴隨著某種特定的聲響、或者其他能讓人迅速察覺到的因素。
否則那三名管理員無法及時察覺危險,進而做出閉眼睛、或者移開視線避免與它對視的動作。
明月傾向於認為,這種因素,很可能跟童謠、又或者小孩子的玩具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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