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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妖,那說明妖另有其人;可是,如果人死了,符就不能用了,妖的勝率豈不是直線上升?
原本是八個人,有八張符;現在是七個人,只有六張符了。
社長就那麼想把他的手機送出去?
他不理解。
看了看胖子,名叫馮蘭蘭的女生又站起來,把自己手裡的符,也放到了他的桌子上。
七個人,五張符,妖的勝算再高一層。
很快,另外三個同學也把各自的符送了出去,胖子桌上再多兩張,而馮蘭蘭的桌上,也出現了一張符。
同樣讓也馮蘭蘭驚訝的是,她死之後,遊戲依舊沒有結束。
六個人,兩張符。
蘇雲一張,陳曦一張。
站在陳曦的視角,現在只要蘇雲不把符給她,那她就算是贏了,而她相信,以蘇雲的腦子,肯定也已經知道她在撒謊了。
雖然贏得太過輕鬆讓她有些疑惑,但……那可是一部蘋果15欸!
她更多的還是開心。
她回頭看了看,就要把符隨便放到那個叫馮蘭蘭的桌子上去。
但她剛剛站起來,她前面的蘇雲就跟著站了起來。
蘇雲回頭看著她,搖了搖頭,說道:“別費力氣了。”
“什麼?”
然後在陳曦不解的目光下,蘇雲走出座位,向前走去了。
在教室裡的各種疑惑、恍然、明悟的目光下,蘇雲走上了講臺,將手裡的符,畢恭畢敬地放到了社長面前。
“社長……你死了。”他說道。
“啊?”
陳曦大為震驚:還可以把符貼到社長身上嗎?
胖子秦毅忍不住嘆息:我早該想到的!
社長,才是那隻妖。
不是八個人,八張符,而是九個人,八張符。
為什麼妖的勝率會那麼高?為什麼社長還會想方設法地提高妖的勝率,是因為他的手機送不出去了嗎?
顯然不是,是因為他自己才是那隻妖。
蘋果手機只是個謊言,遊戲不管輸贏,都只是社長的。
馮蘭蘭也已經明白了整個遊戲,她不由得閉上了眼睛。
這個遊戲的精妙之處不在於遊戲本身,而在於……人心。
每個人都是妖,每個人都想得到那部手機。
除開某個直到現在還雲裡霧裡的傢伙——她看了看那個把胖子“殺了”的小女生。
所有人都在說謊,所有人都不敢主動暴露自己是妖。
兩個原因:
一、其他人不會相信“妖”得到手機後,會真的把手機分出去;
二、其他人得不到好處,就很有可能會惡意把妖投出遊戲。
於是,大家的注意力就都在怎麼說謊、怎麼得到手機上了,而根本沒有注意,講臺上還有個人。
蘇雲看著面前的社長,忍不住讚歎:
這是他長這麼大,自我介紹了那麼多次,遇到過的最別緻的、最用心的自我介紹了。
是的,這其實是靈異社的迎新活動;這,就是靈異社的自我介紹的方式。
整個遊戲是很好理解的:
如果所有人都是妖,所有人都說謊了,那這個遊戲就根本沒有解;
而只有社長是妖,社長從一開始就說謊了,那麼接下來的其他人說不說謊,就都不重要了。
社長看了看講桌上的符,又看向蘇雲,看了好一會,點點頭,欣慰地笑了起來。
“好!”他終於宣佈,“妖怪死了,人類贏了,遊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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