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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那女子無罪。”
“啊這……”那被馮鼎喚作子茂的人卻有些憤懣不解。
其身旁之人卻是呵呵一笑:“呵呵……”
“不知這是為何?那女子做得如此過分卻為何不能判罪?”
荀攸解釋道:“若其亡夫之母在其通姦之時便將其抓住並扭送縣寺,這樣自然會被判有罪,但她並未在其行事之時抓住,所以只能叛無罪。”
唐正聽著這話,心想:捉姦捉雙,拿賊拿贓。莫不是就從這案子傳出來的?
“這是為何?”
“因為,若不如此,只憑其母一人之說辭便給此女子定罪未免有失公允?若平日裡,其母與此女子不睦,當男子死後,其母欲陷害此女子又當如何?”
“可是,其母又怎會陷害此女子?”
“此乃自家之家事,外人又如何得知?而且,這也只是一種猜測罷了。”
“先生也說這只是一種猜測,那為何不認為其母所言非虛?”
“這就牽涉到法律存在的目的了。”
“法律存在的目的?”一眾學子面面相覷。
“導人向善、阻人作惡,蓋是如此。”
“在一無人證二無物證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從輕發落。”
唐正聽得荀攸的話,詫異地說了一句:“疑罪從無,程序正義?”
荀攸聽得一愣,捋著鬍鬚沉思片刻後讚許地點了點頭道:“不錯,就是疑罪從無!主公此言頗為精煉,且直至核心,當真目光如炬!”
“疑罪從無倒是好理解。不過……這程序正義又該如何解釋?”一眾學子聽得唐正的話,又問唐正道。
唐正解釋道:“所謂程序正義便與結果正義相對。程序正義便是一切按照既有的法律進行,結果正義便是隻要能保證最後結果與事實相符,其中的過程如何便不再過多考慮。
“但結果正義太難實現,很容易被個人情感所影響。而判案斷法需要理性,絕不能讓個人情感凌駕於理性之上。
“加上又容易被惡人所佈下的偽證而導向,從而冤枉好人。
“所以,我個人更加傾向於疑罪從無、程序正義等法律原則。”
唐正說罷便轉頭看向一旁的荀攸:“公達以為如何?”
他畢竟不是學法律出身的,對此也是一知半解,分不太清二者的優劣得所,所以才詢問荀攸此事。再怎麼說,荀攸比唐正還是要了解現在的法律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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