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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機:“媽,這些年我也存了一點錢,差不多三萬塊。”
“你的錢不用給我,你私下給蘭蘭。總不能真讓她兩手空空嫁進來吧,你把錢給她讓她自己買點喜歡的東西當嫁妝。”司露知道蘭蘭也能也就來丁丁小吃之後才存下了一些錢,因此也沒打算要丁齊的錢。
“媽,我結婚的錢就當是我借的,以後我賺錢了還給你們。”丁齊跟父母保證道。
司露點了點頭:“行,那我給你記賬上。”
要按司露本人來說,結婚本來就是男女雙方的事情,怎麼辦花多少錢都應該他們自己處理自己負責。
但是現在的司露是執行任務中的司露,她的觀念必須符合這個社會環境和原身的思維方式來才行。那就是父母必須對子女的婚事負責。
“行了,明天我把那八萬八轉給你,你先給蘭蘭父母匯過去。至於金器和新衣服,你跟蘭蘭說說,等我理財賣了之後再買行不行。”司露跟丁齊交待。
丁齊臉上還是有些不高興:“幹嘛這麼早給他們,過段時間再給也沒有關係。”
司露正了正臉色:“兒子,你媽我現在就教你一個道理。如果一件事你必須要做,就把它做的漂漂亮亮的,不要想著去做些有的沒的的事情,這樣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只會讓自己弄得很難看。”
“你媽說的沒錯,既然要做就好好做。別搞這些花頭,你拖拖拉拉的,到最後也只有蘭蘭鬧心難受。早點把事情解決了,我們也算了了一件心事,可以放心好好開店。”丁.老婆說的都對.才富也跟著道。
丁齊的內心有些複雜:“話是這麼說,但是我心裡還是覺得就這麼給他們不得勁。但凡他們為蘭蘭考慮一點,我都會尊重他們一些。”
“你這些話,在我們面前說過就好了。以後不要在你老婆面前說,說多了傷的是她的心,他們再不好,也是你老婆的爸媽。”丁才富活到這把年紀,還是有些生活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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