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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能創作一首新歌嗎?」
劍哥道:「兩天時間雖然有點短,但是當靈感爆棚的時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我就認識一個歌手,曾經只花了半個小時就寫完一首歌。顧韜雖然距離他還有一段距離,但以他的才華,以後前途不可限量!」
蕭禾眉心微微皺起。
「可是,他創作新歌的靈感,是因為心情好,這麼簡單嗎?」
聽見這話,劍哥思索片刻,最後搖了搖頭。
「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可能每個人的創作風格不一樣吧?」
說著說著,微微皺起眉,似乎感覺有一絲不對勁一閃而過,卻沒有抓住。
「算了,別管人家怎麼寫出來的,只要能寫出來,就是好事,下午我打算帶評委去幫選手整理一下歌曲,你來嗎?」
蕭禾:「我要去警局一趟。」
劍哥頓時一驚,緊張起來。
「幹什麼?你有出什麼事了嗎?」
「只是去打聽一點事。」
之前查到宋飛光家的遭遇,蕭禾總覺得有些不對勁,於是特意麻煩認識的警察幫忙檢視了檔案,約好今天見面。
畢竟那是五年前發生的事情,而且當時宋飛光家的火災是按照意外處理的。
下午,蕭禾來到警局。
陳春來民警早已等在門口。
「我昨天已經去檔案室看過了,五年前宋家發生的火災檔案,總共也沒有多少,也不是需要保密的資料。」
蕭禾頓時一喜,連忙問:「火災的原因是什麼?調查了嗎?」
陳春來點了點頭。
「查過了,起火點在後院,警方還在現場找到了一個zippo打火機,正準備進一步調查的時候,他家的兒子醒了,主動自首。」
「宋飛光?」
「沒錯。按照宋飛光的說法,當天他參加白樺杯唱歌比賽獲得第一名,全家都很高興,外出聚餐回家後,他回到家之後,偷偷在後院放了幾個煙花,並沒有第一時間用水澆濕用過的煙花筒就直接去睡覺了。應該是殘餘的火星點燃了後院的落葉,然後引發了火災。」
「應該?」
蕭禾捕捉到這個關鍵字。「沒有進一步核實嗎?」
「檔案上說,每次調查人員去病房取證詢問的時候,宋飛光因為太過內疚和自責,情緒激動,都差點發生了生命危險。當時照顧他的鄰居找到警方,希望為了宋飛光的生命著想,暫時停止調查。後來又過了半年,等到宋飛光出院,他親自來警局,承認是他的疏忽引發火災,調查就此結束。」
蕭禾:「當時照顧他的鄰居,是不是叫羅應蓮。」
「沒錯。」
陳春來解釋道:「這個鄰居在著火的時候,第一個衝進火場救出宋飛光,警局還給她頒發了見義勇為獎章,被很多報紙報導過。」
聞言,蕭禾思索起來。
大部分情況倒都和她之前看到的新聞差不多。
不過,起火的原因竟然是宋飛光自己?
難道真是意外?
「對了,你怎麼會突然要調查這件事?」陳春來詢問道:
蕭禾:「前幾天,我見到那個被燒傷的孩子了,宋飛光,他就住在羅應蓮家裡。」
聞言,陳春來心生感慨。
「那個孩子真可憐,自己偷偷放煙花,結果害死了父母,也害了自己,家破人亡,肯定一直活在痛苦和自責中。不過幸好他遇到了一個好心人,不禁在火場裡救了他,還願意照顧他,真不容易。」
為此,蕭禾卻在心裡打了一個問號。
「是不是好心人還不一定。」
至少,她從沒見過哪個好心人,幫人是往自家儲物間裡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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