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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他家突然著火,我衝進去把他背出來,才救了他一命的。」
說到這,她捲起自己的袖子,露出右手手臂上一片燒傷的痕跡,巴掌大小,和剛才宋飛光身上一模一樣。
「你看,這個就是去救飛光的時候留下的。」
「只是可惜我去得太晚,自救了他,他父母卻死在了那場大火裡。大家鄰居一場,我是看著飛光長大的,後來他住院治療,我一直忙前忙後,等出了院,又把他接到我家照顧,都已經整整五年了。」
說起以前的事,羅應蓮臉上滿是愁容。
蕭禾腦海終於都是宋飛光那雙清澈透明的眸子,還有他身上彷彿魔鬼留下的傷疤。
被燒成那樣,還能撿回一條命,確實不容易。
「如果平時你們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可以告訴我。」
聞言,羅應蓮笑容更加燦爛。
「不用不用,我都已經習慣了。就是韜韜最近去參加《唱作人》,我不在身邊,不太放心,能不能麻煩你多照顧照顧?」
蕭禾看了看對面的顧韜,道:「我沒有參與到這檔節目的製作中,不過,如果他遇到什麼問題,我也許能幫忙想想辦法,但不一定能解決。」
雖然沒有明確答應,但這個回答已經讓羅應蓮和顧韜喜出望外。
「那就麻煩你了,等韜韜在比賽中獲獎,要是能和你這樣優秀的經紀人簽約,那就更好了。」
一邊說,滿臉期待地看著她。
蕭禾笑了笑,沒有接話,而是站起身來。
「既然想問的都已經問完,那我就先走了,不打擾你們。」
說完,在兩人熱情的送別中離開。
回到家之後,蕭禾第一時間搜尋了宋飛光家遭遇火災的新聞,果然找到不少報導,都來自五年前。
其中一篇詳細報導了整個事件發生的經過:
[當天,宋氏夫婦為慶祝兒子在白樺杯全國歌唱大賽中榮獲一等獎,外出聚餐,回家之後便倒頭就睡,誰知深夜突發火災。
鄰居羅某第一時間發現大火,不顧個人安危,衝進火裡救出年僅13歲的宋飛光,隨後撥打電話報警。
可惜還是遲了,等警察趕到,火勢已經越來越大,而宋氏夫婦因為在慶祝時雙雙喝醉,沒有第一時間逃離火場,最後在這場大火中喪生。
在這場大火中,只有他們的孩子得以倖存,卻也造成了全身高達45的嚴重燒傷,性命垂危……]
後面還有兩三篇跟蹤報導:
[經過長達半年的治療,宋飛光終於保住性命,慢慢開始康復。]
[在採訪中,宋飛光十分自責,表示父母是為了給他慶祝才會喝醉,以至於沒有第一時間發現火情,最後才會葬身火場。]
再往後,就找不到任何報導了。
可是,蕭禾想要搜尋江在洲探望宋飛光的新聞,卻還是一條也找不到。
這個人被徹徹底底抹去了,一點痕跡也不留。
如果不是宋飛光還記得對方在病床前唱的歌,或許連蕭禾都會懷疑,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這個人。
不過,眼前這幾篇報導怎麼感覺有些奇怪?
宋飛光家著火的時間是半夜兩點,他家和羅應蓮家雖然是鄰居,但中間也隔了一條單行道,而且窗戶朝向並不相通。
大半夜的,羅應蓮竟然能第一時間發現鄰居家著火。
她能衝進去救宋飛光,證明當時的火勢還不是很大,從報導終於對其他鄰居的採訪也看得出來。
因為當時的起火點在屋後,所以大家都沒有第一時間發現火情,是一直到火勢大了,消防車抵達,他們才終於被吵醒。
從這一點看,羅應蓮作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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