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發現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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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村裡早就將車開進去了,也不會停在這裡了。走吧,雖然不知道現場如今變成什麼樣,但總歸去看看才知道,說不定能夠找到一些我們之前沒有探查過上證據,你之前也說了,如果兇手一直在附近觀察我們辦案的話,那麼現場肯定會留下他藏身之處的證據。”
蘇浩這才反應過來,許廳長這是想去檢視自己之前的推斷是不是正確的,但說實話這也只不過是他的一個推測,是不是真的還有待考究。
“走吧。”在聽到那句話後,蘇浩也沒有再猶豫,直接就跟上了許廳長的腳步,其實他會想著去考究這件事也很正常,畢竟他也很想破掉這個案子,但想要破掉案子就必須先有證據,他也是為了這個證據才選擇這個調查線路。
案發地點位於下山村旁邊的小山上,這裡原本是許多少年少女的秘密基地,他們在放學之後都會來到這裡嬉戲玩耍,可自從發生了那件事以後,就再也沒人敢再來這裡了。
甚至有在附近種稻田的村民反應夜晚會無緣無故見到許多類似藍色鬼火之類的火焰,嚇得他們晚上都不太敢靠近這個地方,久而久之這裡也成為了禁地,沒有人再敢靠近。
但許廳長和蘇浩作為公職人員,自然不會信這個邪,比起鬼怪,他們更相信科學,再說了就算真的有鬼,蘇浩也能直接從系統商店內兌換出抓鬼的技能,直接嗷嗷叫衝上去抓鬼。
相信以他的性格來看,絕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的,而且系統所兌換的抓鬼技能也絕對管用,而不是像那些無門無派自學成才招搖過市的騙子那樣,有鬼他是真能抓。
當然,這個世界上有沒有鬼都是一個未解之謎,蘇浩也沒有這麼多閒功夫就探究這件事,對於他來說能夠迅速把這個案子辦了回家才是正事,現在已經是快傍晚時分,再有個把小時就天黑了,自然也就不適合辦案了。
所以他們必須抓住這段時間,只要查出當初嫌疑犯確實是躲在暗處進行觀察他們整個辦案過程的話,許廳長就能夠以此為藉口直接申請重查令。
華夏與其他國家的法律都有著諸多的不同,在其他國家或許二十年案件就過了時訴期,就已經無法再申請調查,但在華夏不是這樣,只要是這個案子是命案的話,時效期就會延長的非常長,根本沒有到期這一說。
甚至可以說命案的追溯期就是無限期,只要證明這是一個命案的話,查不到可以繼續查下去,根本不用擔心任何的時效期,就好像之前的藍可妮案件一樣。
這也是因為國家十分鼓勵將這些舊的命案給破除,還死者一個公道,畢竟這些案子如果任由兇手逃跑的話,天知道他們還會不會做出些天理難容的事情,就算他們選擇犯案後隱居起來不再透露蹤跡的話,對於死者的家屬來說,也是極為不公平的。
正如許廳長說的那樣,案發地點其實距離下山村村口並不遠,或者說那裡曾經是下山村的一部分,只不過是在案件發生以後,這片地方直接被切割了出去而已。
反正本來這邊也沒辦法用作種植地塊使用,再加上村裡又集資修建了另外一條線路,讓進山的路變多了起來,加上之前對撞鬼的描述,也沒有人再敢來這,久而久之自然也就變得與以往完全不同。
四十多年過去,原本被修繕的很好的跨水橋以及周圍的石板路早已經變得骯髒至極,周圍的雜草已經有一人之高,想要進去顯得十分的困難。
當然,那流淌的溪水依舊絡繹不絕的流動著,就算周圍長滿了野草,卻也無法阻止它繼續往下流動的決心。
不過這也為尋找到附近遺留的線索,他們也顧不得那麼多了,直接就開始了搜尋,不得不說許廳長將警服換為常服有些多此一舉了,因為這一腳下去直接就踩到了泥潭裡,直接就將褲子給弄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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