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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許大茂一個機靈,躲到張所長背後。

“張所長,你看傻柱竟然擔著你的面行兇!”

易中海趕緊一把抱住傻柱,傻柱可是他的養老人選,可不能讓他再犯渾。

“張所長,今天的事情能夠私了嗎?”

“這件事,已經屬於偷竊罪了!”

“不是的,傻柱因為和許大茂有糾紛,他是報復許大茂的,並不是而惡意偷竊,傻柱你快說是不是?”

“對對對!張所長應該這個傢伙說我壞話,我報復他的,所以才偷了他一隻雞!”

“如果是這樣,你們看受害人是否追究責任的?”

“許大茂,這隻雞多少錢,我們賠了。”

“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個人素質問題,我不同意和解,張所長像他這種情況要關多久?”

“五到十天,賠償本金。”

“我們知道了,我們拒絕和解,你們給他帶走吧!”

“許大茂,你這人怎麼這樣啊?不就是一隻雞嗎?用的著這樣嗎?”

“怎麼用不著啊,是他自己承認的,我們沒有逼他,這樣吧,別回頭說我心狠,傻柱只要說他過你那隻雞不是偷了我們家的,我們就不追究。”

傻柱聽見許大茂這樣說,頓時感覺人又活了過來。

“孫子你確定,只要我不承認你就不追究?”

“大爺,確定確定,以及肯定!”

“孫賊,那你聽好了~”

一旁的易中海聽見許大茂這樣說,頓時覺得不好,連忙站出來阻止傻柱胡說八道。

“傻柱,你糊塗了,雞就是你偷的!”

易中海說完不停的給傻柱使眼色,傻柱此時才反應過來,許大茂想給他趕盡殺絕啊!只要自己承認,雞不是偷他們家的,就被做實偷了軋鋼廠的,這就不是關幾天的事兒了,而是工作都沒有了。

最後傻柱被帶走了,砂鍋裡那隻雞也被當做證據帶走了,剩下人的各自回家睡覺去了,林建國也回到自己家中,開始洗漱睡覺。

一夜無話,早起林建國用腳踏車,載了一車生活用品,來到小院子,劉嵐已經做好了早飯,三人開吃。

“我又帶了一袋菜過來 你們娘倆該吃吃該喝喝,不要太省了!”

“哦!今晚在這邊吃晚飯嗎?”

“傍晚過來一趟,晚飯就不在這裡吃了,晚上回去還有事兒,你這樣你把那隻雞紅燒了,我晚上帶一盒回去吃,大雜院不適合做燉肉啥的。”

“哦!好的!”

吃過早飯後,破爛候和蔡全無也過來了,表示這活今天能完,林建國說他傍晚過來。

來到街道辦,又是混日子的一天,上午準備一些宣傳材料,下午又出去寫宣傳標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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