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兒時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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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在放暑假的時候,喜愛上一個現在不允許的愛好。
那就是打鳥。
是用夾子打。
那個時候根本沒有保護動物的法律和意識,基本上人人都喜歡用夾子打鳥。
那個時候在農村,用夾子打鳥,對於小孩來說都是非常普遍的事。
王明那時候打鳥是因為一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家的孩子,上初中後留下了很多夾子。
就送給了王明家。
那個時候打鳥,對於王明來說非常稀奇,還有新鮮。
再加上王小妹也喜歡那些漂亮的鳥兒,沒事的時候就想抓一隻試試!
可這種不切合實際的夢想,終究沒有成行,看到哥哥打鳥,也跟著在屁股後跑。
後新村基本上除了東邊,全部都是小樹林。
這都是王明四五歲的時候,全村開始植樹是為了防止風沙,沙塵暴。
所以樹長的都不怎麼高,很容易招來鳥類。
那個時候,王明只有十個夾子。
帶著妹妹上那些玉米扞裡找蟲子,就是夾子上的誘餌。
拿一個小瓶,裡面裝的都是白白的蟲子,這種蟲子鳥兒最喜歡吃。
為抓這些蟲子特意上自家的的苞米杆子堆,找了一上午。
妹妹手裡拿著瓶子跟在屁股後,王林負責去小樹林裡給夾子下窩。
樹木比較矮,只要把誘餌露出來,夾子裝好,每天都能有一些收穫。
但有時候這些鳥兒也得需要人來攆它,反正樹木比較矮,王明身高正好,藉助樹木往夾子的方向攆。
然後再回到妹妹的躲避處,靜等半個小時,基本上就會有收穫了。
半個小時一到,王明領著邁著小短腿兒的妹妹,看夾子打了幾個鳥兒。
王小妹看到夾子上的鳥兒,立馬高興的說:“有了,有了,哥哥快,有了!”
王明聽到就過來看,然後把架子上的鳥兒拿下來,裝進一個塑膠袋,再把夾子放好,首先得檢查夾子上的蟲子在不在,如果死了、沒了再換一個。
一下午的時間,王明就打了七八個鳥兒。
領著妹妹高高興興的回家。
還沒到家呢,妹妹高興的聲音就已經傳進了家門。
“媽媽,我們打了很多鳥,趕緊給我烤了,我要吃。”
現在農村孩子們能吃點什麼東西,也就吃點這些野生的鳥類,還有野生的草生植物。
那個年代想要零食都沒有,只能打些鳥來解解饞。
當妹妹吃著鳥兒,開心的大喊大叫的時候,不會想到,若干年之後,這些野生的鳥都被打盡了。
以前農村成群的野生鳥,無憂無慮的生存,人類的繁衍,耕地的普遍開荒,侵佔了他們的家園,現在只有一些麻雀在了。
只是20年的時間,現在的農村,王明都不敢認了。
以前後新村四處都是草原,現在全都成了耕地。
以前新鮮的空氣,現在全都是糧庫放的臭氣熏天的味道。
一到夏天都不敢開窗戶,甚至想去告,都無門!
農村已經變了樣,不是變得富了,而是變得烏煙瘴氣。
以前他們最喜歡踢球的草場,現在被人堆起了成堆的土,那裡成了別人的土坷垃加工廠。
就為了村隊的效益,結果引來了所謂的招商,現在村隊部還是一樣的窮。
但每家都已經弄起了大瓦房,個人反倒是越來越富了,環境是越來越糟。
就連以前玩耍的荒草地都已經被村裡招來所謂的招商人給圈了起來,成了禁地。
現在的社會真是讓人看不懂。
在人們的眼裡,只有經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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