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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風沐聽得反胃,癱著臉命令,“憋回去。”
“老同學,憋回去太難了,你乾脆讓我吃…”
掛上電話,許風沐朝民工頭子招招手,“你守著他,別讓人跑了。”
“好嘞!”
頭子跟許風沐不熟,看他穿西裝的樣子還覺得眼紅嫉妒。但眼下許風沐的話簡直是聖旨,頭子立即叫了倆人拿麻繩把趙廣困得嚴嚴實實,還脫了只襪子捏住下巴把他嘴塞了起來。
趙廣本來半死不活的,聞到味燻得翻了個白眼,徹底昏死過去。
工地上其他人也紛紛圍過來看熱鬧,許風沐粗略算了下,“你們多少人幹活?”
“我們兩個隊二三十人,還有一個隊是下午班,沒來。”頭子愉快的回答,幸災樂禍地想他們隊錯過好戲。
許風沐點點頭,也懶得在這破地方繼續參觀。他粗粗掃了翻白眼的趙廣一眼——
…
正午太陽毒辣辣的刺在身上,許風沐沿塗家圍欄轉了圈,找到中間稍矮的位置翻過去。
圍欄周圍滿是花圃,他踩著大片夜來香上穩住腳跟,聞到熟悉的茉莉花香氣,絲絲渺渺,繚繞鼻息。
由於現場還在調查中,前院和屋子的門都是封死的。許風沐在屋外檢查了圈,發現後院有三排腳印,其中一排是自己的,另外兩排鞋碼挺大,應該都是男性留下的。他繞到側面,客廳有一扇容易攀爬的窗戶大開。他挽起袖子撐著窗臺跳進去,穩穩踩在柔軟的沙發上,撐在窗臺上的胳膊抽疼著,早上被抽了一鋼筋的位置遲鈍的反應過來,腫了半截。
“來的真晚,”坐在樓梯上的朗歌拖著腦袋,朝著他懶懶打了個哈欠,“我已經調查完了。”
對於朗歌在塗家這件事,許風沐沒有表示意外。他排乾淨身上他土,沒忙著接朗歌遞過來的素描本,看著他問,“先跟你確定一件事,你跟蹤我。”
朗歌保持沉默,在沉默中判斷許風沐說話時的情緒。
但許風沐實在太平靜,語氣根本沒有起伏,只是在敘述一個既定事實。
“你跟蹤我,不止一兩天,起碼有三五個月,甚至更長。”許風沐在塗家客廳裡轉了圈,塗宏志的屍體已經搬走了,地上還留著泛黑的血跡。
“比你估計的久。”朗歌聳聳肩,避重就輕的坦白。
十四年而已,就比三五個月長一點點。
“嘖,變態。”許風沐隨口罵了句,沒有做出更多評價。他奪過素描本,翻看之前記下了的線索。朗歌的字挺好看,每個房間的東西也詳細地記錄下來。
“我還拍了照片,基本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除了後院到圍欄的兩排腳印。”
從案發到現在沒有下雨,無法判斷腳印留下的時間。朗歌量了鞋碼,39。
許風沐點點頭,39腳男女都有可能,今天抓住的趙廣剛好是39碼的鞋。
“哦我還沒說完…你一直跟蹤我,應該知道今天的事。趙廣身上有塗南的刀,但是他不可能是兇手。”
案發時,趙廣在警察局,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他上面的人呢?”朗歌隨意地接過話,“比如顧爺什麼的。”
“更不可能了,”許風沐迅速否定掉這個可能,在朗歌的疑惑中向他解釋,“舉個例子,顧爺要殺我,就會來收買你。”
“哦,他很謹慎。”朗歌秒懂,“但是我殺不了你啊。”
“…你要殺我,居然親自動手?”許風沐嫌棄的瞥了他一眼,“不會買兇嗎?”
朗歌被噎了一下,“你這麼期待我殺你?”
誰他|媽期待了?許風沐移開眼,嘴角抽了下,“算了,你還是繼續研究你的變態殺人法吧。”
許風沐在客廳轉了兩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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