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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許風沐死。
在過去悠久的時光中,朗歌跟許風沐有一年交往甚密,雖然並不算是積極意義上的交往。省聯考三模結束,朗歌稀鬆平常的拿下全省第一,壓了許風沐將近一百分。
少年天性裡寫滿了爭強好勝,加上朗歌蓄意激怒,考試失利的不甘心很快蔓延出一場戰火。
許風沐挽起袖子的白色衛衣下露出纏著繃帶的左臂,剛剃的圓寸還能看到一條壓著髮際線的紅腫。
同班的整整一年,許風沐有十二個月是帶著傷的。小傷他還能拿衣服遮一遮,要是在夏天或者是傷到了臉和手,他就大大咧咧露出來。班裡同學大多知道他身份,不知道的也習慣了他常年帶傷的狀態,沒有人會在他身上浪費同情心。
輕傷不下火線的沐爺把撕碎的考卷拍在朗歌桌上,勾起雙肩包的揹帶連書帶包砸在朗歌面前,“畜牲,放學後來打一架。”
講究到頭髮絲的朗歌依舊乾淨清爽,一身名字冗長複雜的名牌把他包裹的無比光鮮,渾身散發著‘洋氣’,跟灰撲撲的六中和六中其他同學格格不入。
朗神從容的抽出壓在許風沐書包下的考卷,三兩下撕碎扔回給他,仰起頭誠懇地看向許風沐,“咱們去隔壁街吧,別總在操場了。”
許風沐不耐煩,“你選墓地呢,還得看個風水?”
“我這不是怕你打死我嗎,”朗歌半真半假的懟了句,悠悠嘆了口氣,“在操場總有人圍觀,我家保鏢也總想湊熱鬧…”
許風沐聽出點味道,“你威脅我?”
朗歌笑出聲來,“就兩三個保鏢,沐爺你會害怕?我是覺得你打死我一個就夠了,別拖保鏢來陪葬。他們乾點活也不容易,讓他們回去領死吧。”
許風沐無言以對。
真不知道這人腦袋裡到底裝了多少花花腸子,怎麼能毒到這種地步?
將死之人最大,結果他們按照朗歌的要求到了臨街,找了個又窄又暗沒什麼人會光顧的死衚衕,隨手扔了書包拉開架勢準備開打。
好歹在許風沐手底下死裡逃生百八十次,朗歌已經琢磨出他動手的規律。比起很多死於話多的反派,許風沐最大的特點就四個字:簡單粗暴。
往細了說是不廢話,準備好了就開打,打爽了收工去擼串。即使在最暴躁的狀態下,下手也總會留些分寸。嬌生慣養的朗少爺每次跟他過招都有種下一秒要去跟閻王爺談笑風生的錯覺,回家後檢查一番,撐死是養兩天就好的皮肉傷…當然朗歌這麼金貴的身體起碼得養三天。
倒是自己這邊下手沒輕重,會往眼眶太陽穴這種地方招呼。還好許風沐抗打,否則肯定要出事。
死衚衕裡刮過只進不出的死風,揚起飛塵糊了兩個男生一臉,按照通常流程,接下來應該正式開打了——
“搶劫啊!”
外面巷子裡傳來婦女的喊叫和女孩的啼哭聲,剛才飛馳過去帶起風的腳步聲變成男人的怒吼,“全給老子讓開!別多事!”
“搶劫啊,抓住他,我娃娃的救命錢…”
“什麼情況…”朗歌聽到動靜,轉過身見外面噪雜,正打算跟許風沐商量要不要等他們都離開再開戰。
還沒等他把一句話說完整,從巷子裡面颳起一陣風,剛才還囂張狂妄的少年邁開步子,擦著他跑出衚衕,從腰後抽出一把閃著銀光的小刀,朝著暴怒的聲源方向追過去。
整個東平的混混癟三,沒有能從許風沐手底下逃過去的。在場圍觀的群眾不知道誰報了警,警察騎著腳踏車趕來的時候,劫匪已經被打包成龜甲縛,捆在街頭接受吃瓜群眾的臭雞蛋洗禮了。拿回錢財的婦女感動的握著警察的手,語無倫次的說當時有個出手幫忙的學生,要當面感謝他。可在場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唯獨沒見那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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