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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害羞的時候,她都把頭埋在他懷裡,不願意抬起頭了。
抱著他好一會兒,席妙妙才開口:“其實我想過,要是結婚的時候,只領證,也不通知誰的,就和最愛的人,睡到大中午才起來,逛著逛著就去把證領了,一定特別酷……我這輩子沒做過多少酷的事,以前也覺得不可能的。我媽怎麼會同意呢?肯定要搞得場面特別好看,挑良辰吉日,要親朋戚友都來見證我的幸福,我有人要了。”
再沉默片刻,她輕輕笑了起來:“我好酷啊。”
酷是很主觀的事情。
豪花百萬包下整條街的車隊衣錦還鄉很酷,但席妙妙想要的酷,只是主宰自己的人生,而恰巧,最愛的人也在身邊。
“你最酷了。”封殊和議。
“以後我們一起酷。”
“好。”
他低頭,在她額上吻了吻。
這時,席妙妙才從他懷裡重新抬頭,她開啟結婚證來看。封殊做了好一段時間的硬照模特,他學習能又強,五官很有鏡頭感,紅底證件照也能拍得英俊不輸明星,她在旁邊笑得有點傻氣,淡妝提亮了氣息,比她想象中的可愛。
什麼叫相配?
愛情裡的相配,不是給別人看的,即使是兩百斤的肥宅擁著可愛小姐姐,即使是178cm的她牽著1170的他。只要他們想象不出來,除了身邊這個他或者她,還有誰能陪伴自己度過一生,那這段愛情就是相配的。
愛情的相配,是無可取代。
他們覺得你很平庸嗎?
可是你在我眼裡,是獨一無二的那顆星,是照亮我孤獨長夜的小太陽。
“我想拍下來做手機桌面。”
學會了凡間科技的上神,談起戀愛來也很失智。
“我拍我拍,我要美顏一下,替你也美化一下好了……噫,p了還不如不p,長得帥真討厭!給你加個狗耳朵特效!”
封殊:“汪。”
第53章
將所有社交軟體裡的感情狀況改為已婚, 在朋友圈裡提上一句,除此以外,好像就沒別的事了。
席妙妙思來想去,總覺得整件事比想象中要簡單。
甚至六年前念大學時, 一時在基友起鬨下在網遊裡跟一個‘軍爺’繫結情緣,在公會里的熱鬧都比真正結婚來得鬧騰──只要二人同意, 原來結婚也可以是這麼安靜的一件事。買了數十盒溫語愛吃的德芙巧克力當喜糖,寄給熟絡的基友,還有封殊工作上有接觸過的小夥伴, 她自己則買了一盒抹茶味的生巧克力, 在家裡跟封殊分著吃。
那陣子, 連線吻都帶著淡淡的抹茶味。
模特跟明星有著很遠的差距, 封殊雖然在業內不再是無名氏, 微博粉絲不少, 但也沒人限制他的交友狀況。入行的時候, 他有一位很可愛的女友早就不是秘密,畢竟他的手機從屏保到鈴聲都是他女朋友, 曾有人旁敲側擊:“那個, 封殊,你女朋友是不是掌控欲很強啊?”
“怎麼這樣問?你認識她嗎?”
“不是不是,”
封殊以為對方認識妙妙, 才這麼問, 來人卻將那句‘你認識她嗎?’解讀成了‘你不認識她你憑什麼這樣說她’, 且他在休息時間向來沒什麼表情, 連笑容都欠奉,冷峻輪廓乘著懾人的眼眸,讓人頓失開玩笑的膽子:“我就是,看見你手機全是她,還以為她很怕你花心,才這樣宣示主權,沒有冒犯她的意思,別誤會哈。”
只是隨口說兩句,誰想為這種事得罪同一個地兒工作的,都想和氣做人。
“我花心?”聞言,封殊失笑,出來工作了一段日子,笑起來倒是有了點人味,緩和了氣氛:“不會,我只是想隨時隨地能看見她的笑臉,見不到她我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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