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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一開始是海關抓船,抓到就交稅,後來是『饒稅』,規定你出海回來的時間,過了這個時間還沒回來就罰。
內陸漕運的方式是審計,由發運司和各地稅務司合作,出發時記錄船隻數量、貨物數量、貨物種類,到下個關口再做審計、對比,方便抽取商稅。
如果是運載官糧、官鹽等物(其實官船基本是運載官府採購的物品),可以查出貨物損失或被偷掉多少,或借官船走私。
文裡應該是審計帳簿,但我覺得寫成田文卓拿出審計帳簿出來,可能文裡又得解釋,太水了,乾脆寫成船引,發船公憑的意思,簡單易懂。
2、漕船綱次,文裡解釋還算清楚。
就是規定某個路程內,一年能來回幾次,一次基本是一個很大的船隊,幾百艘船這樣。
比如北宋去廣東運官糧,有四百五十條船的船隊,也有不到百條的船隊。
因為具體資料太少,所以這部分可能有我想當然的私設。
即,江西發往廣東的船每年三運(3次),一次二十五綱,七百五十條船。
這個船隊,到了廣東可能會分成大小不同的船隊,分別去廣州啊、潮州啊,有路程比較近的,採集貨物比較快的,返航時間就比較快。
比如,七百五十條船的船隊在二月中旬去廣東,路程往返80天,規定日期結束前,也就是大概五月底、六月必須回到發運司報導。
所以只要知道年底最後一次發船時間就能大概推算出發運司手裡有多少條船、什麼時間發運。
白魚就是憑審計帳簿和船引推算一年三運結束,船還沒返航,田英卓應該無船可用,除非他帳簿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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