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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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雨小心翼翼的往前行著。
她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高度集中。
在摩天輪和碰碰車時,兩個工作人員說了相反的話,一個說,要走左邊,不要碰右邊;一個說要走右邊,不能碰左邊。
這裡面的陷阱,可沒那麼簡單。
按照人的思維慣性,兩個相反的答案,那就有一個是正確的。
所以這是思維的陷阱。
如果是聰明的人,就跳出來這個思維陷阱,兩邊都不信,而是選擇中間。
但這兩種選擇都有問題,它們都是人思維的誤區。
因為不管選擇哪邊,危險都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並沒有選擇那邊的困擾,因為危險是這條道路上避不開的。
所以哪邊走路,只是那兩個工作人員為了增加難度,隨手開的惡作劇玩笑。
他們才不會好心提醒你。
畢竟他們最終目的,都是要遊客死亡。
傻子才會信他們的提示。
從她聽到兩個相反結論的時候,顧雨就知道他們在耍她了,但她沒有挑明。
建議這種東西,都是你情我願,你願意相信就相信的。
顧雨一念之間,就走了一大截路。
這個過程沒有任何的異常,直到她看見了自己面前的屍體。
那是在她頭頂的掛著的屍體。
屍體搖搖晃晃的,被吊死,舌頭伸得老長。
而吊死屍體的地上,還殘留著尿液。
一般吊死的人身體是會出現這樣的反應。
但問題是,這個屍體是現在才吊死的嗎?
鬼屋規則第四條:當你發現了屍體,請守好它,別讓它被吃掉,若不小心被吃掉了,請立馬替代它。
這條就非常的奇怪。
且不論為什麼要守著一具屍體,那誰又會出來吃屍體呢?是讓人產生幻覺的怪物,還是那個會蠱惑人的山羊?
而且,為什麼在屍體被吃掉的時候,她又要替代它呢?
怎樣替代?
誰會發現屍體不在?還是說屍體會有更重要的用處?
顧雨想了想,隨即她踩著凳子將屍體從掛著的懸樑上抱了下來。
屍體是一個沒見過的面孔,他閉著眼,眼角處還有血淚,脖子上是被繩索勒過青紫痕跡。
既然規則說要守著它,在不耽誤鬼屋探險的情況下,顧雨決定不取下屍體脖子上的麻繩。
她直接用手抓住脖子間的麻神,提著人家的腦袋,將身子在地上拖行。
反正都死了,也不存在尊不尊重的問題。
守護好屍體,不代表非要在原地等待。
顧雨就這樣拖著一路往前,手中的電筒忽然閃了閃,然後直接熄滅。
顧雨只好用力的拍了拍電筒,閃爍的電筒這才重新亮了起來。
看來不管是在現實世界還是怪談世界裡,東西壞了,敲一敲就好了。
但顧雨的愉悅並沒有持續幾秒。
她的手電筒再次照到了山羊人。
而這次,山羊人比剛才更近了一些,他同樣還是用那種眼神盯著她,隨即,他張開嘴,嘴裡發出了幾聲怪異的吼聲。
“喀喀喀喀……”
不是人的聲音,反而像某種怪物的叫聲。
低沉的音調,不會讓人覺得尖銳,像是某種老態龍鍾的怪物嘴裡發出來的。
沒過幾秒,山羊人消失了。
顧雨不知道該不該鬆口氣,她額頭的汗出來了。
她下意識的伸手去拎自己帶著的屍體,因為剛才手電筒的事,鬆開了。
然而卻捱了個空。
她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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