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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是陳大明這輩子最開心的日子。整天吃喝玩樂,胡作非為,不用擔心工作,不用看人臉色。不用給女友洗襪子內衣,每天睡到自然醒。

這期間,陳大明甚至還去追了一個女孩兒。

那個女孩兒叫巧兒,長得很漂亮。漂亮到陳大明只是看了一眼,就已經有些把持不住,神魂顛倒了。

巧兒原本是陳大明的鄰居,兩個人同住在一個樓層。

因為兩個人工作時間不同,陳大明屬於那種朝九晚五的,而巧兒是在歌廳上班,夜班居多。所以兩個人很少碰面。

並且以前陳大明還有女友在身邊,那時候的他對自己女友之外的女人基本上都是無視的。一來是因為他很專一,二來是女友管的嚴。自打兩人交往以後,陳大明的電腦裡的所有異性圖片以及就都被刪除了,甚至連小說也只能看無女主的。

當因為他第一次在女友面前,對路邊的美女多看了幾眼就立刻遭到女友的當街暴打之後,他學會了無視一切異性。發展到後來即便不是美女,只要路上遇到女的,他本能的就會把眼光轉向其他地方。

這種習慣過了好久才改過來。

陳大明第一次聽到有人喊女孩“巧兒”的時候,心裡想著,多優雅美麗的名字啊。

不過他忘了,當年第一次聽到前女友的名字“小琴”的時候,也是一樣的想法。

當陳大明第一眼看見巧兒的時候,心裡就已經認定這個女孩兒就是自己一直以來夢寐以求的真命天子了。

也就是從那一刻開始,他就不再去騷擾前女友了。

他覺得以前的自己就像是一條沒見過世面的狗,遇到坨大便就當成寶了。當他看到巧兒以後,才發現自己以前有多麼噁心。

巧兒就是一塊美味的紅燒肉,一根精心烹飪的豬肋條。

看到巧兒第一眼的時候,他就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見過真正美食的人,不會再對那一坨那啥感興趣的了。

有人會覺得陳大明花心,即便移情也沒必要如此貶低自己的前任啊。其實在感情中,受傷害最深的都是一直以來付出最多的那一方。往往最痴情的人在決定放棄的時候,也是最決絕的。很多在感情中失去理性的人往往都是因為付出的太多,與回報不成正比。

陳大明從沒追過女孩,他和前女友李小琴是在買早點時候,為了搶最後一個肉包子而打起來才認識的。兩個人從最開始的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演變成了惺惺相惜一見鍾情。

陳大明跟蹤了巧兒很久,發現她並不吃包子。

他第一次鼓足勇氣跟巧兒搭訕說的話是,“嘿,美女。才四月份就穿這麼短的裙子,不怕凍感冒嗎?”

巧兒罵了他一句,“臭流氓。”

好可愛的女孩兒,連罵人都這麼溫柔。

第二次他跟巧兒搭訕,“嘿,你好同學。我是住在你附近的鄰居,我剛剛在地上撿到了一把菜刀,是你掉的嗎?你是在哪兒畢業的呀?沒準兒咱倆還是校友呢。”

巧兒驚慌失措的逃走了。

看著她撒腿飛奔遠去的揹著,陳大明如醉如痴,女孩要是可愛了,連摔個狗吃屎都那麼迷人。

又一次,他扔地上兩百塊錢然後問巧兒,“這錢是你掉的嗎?”

巧兒搖搖頭,陳大明又說,“咦?這錢裡怎麼還有個金戒指。不如我們把這錢分了吧。

巧兒拿出了電話,”喂,110嗎?有人在街頭詐騙。“

這回是陳大明倉惶逃走了。

這女孩兒,好有正義感。

之後每天他都重複著不同的搭訕方式,變著花樣兒甚至翻遍了很多小說。《追女孩的一千種方法》這本書裡的辦法陳大明都嘗試了個遍,不過都沒什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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